张春喜(MITC)
图 4.4.9-1 重新编号
点:重编点号;
构件:重编构件号;
点和构件:重编点号和构件号。
全部:选择所有点和构件;
根据选择:用户选择的点和构件;
(3)新开始号:指定新的点或构件开始号。
(4)重新编号选项:设置重新编号选项,可选择按直角坐标系排序或按圆柱坐标系排序; ① 直角坐标系:以直角坐标系作为排序坐标系; 排序参考:选择排序时各坐标轴的优先级。 1ST:选定重新编号时具有最高优先权的整体坐标轴。 2ND:选定具有第二优先权的轴。 3RD:选定剩下的轴。
图4.4.9-2 重新编号选项—圆柱坐标系
② 圆柱坐标系:以圆柱坐标系作为排序坐标系;
旋转轴:定义圆柱坐标系的Z轴;可以选择整体坐标系的X、Y、Z轴,也可以根据两点定义轴; 极坐标轴:定义圆柱坐标系的极轴。可以选择整体坐标系的X、Y、Z轴,也可以根据两点定义极轴; 排序参考:选择排序时圆柱坐标系中各参数的优先级。 1ST:选定重新编号时具有最高优先权的圆柱坐标系参数。 2ND:选定具有第二优先权的参数。 3RD:选定剩下的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