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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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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7.1.2-1 调整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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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梁设计调整信息
用户可在本菜单输入设计梁时的内力调整系数,包括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梁活荷载内力放大系数、梁扭矩折减系数。
(1)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设计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时,为考虑混凝土塑性变形内力重分布、竖向荷载作用下的梁端负弯矩调整,相应调整跨中正弯矩;程序默认值为0.85
。
使用方法:
a. 对所有框架梁都使用时,直接输入调整系数.
b. 可以按构件输入调整系数
c. 参考规范 ②~④ 内容自动适用,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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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2-2
梁两端都有负弯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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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2-3
在一端都有负弯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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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两端没有负弯矩时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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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规范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5.2.3条:
在竖向荷载作用下,可考虑框架梁端塑性变形内力重分布对梁端负弯矩乘以调幅系数进行调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装配整体式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可取为0.7~0.8;
现浇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可取为0.8~0.9;
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后,梁跨中弯矩应按平衡条件相应增大;
应先对竖向荷载作用下框架梁的弯矩进行调幅,再与水平作用产生的框架梁弯矩进行组合。
截面设计时,框架梁跨中截面正弯矩设计值不应小于竖向荷载作用下按简支梁计算的跨中弯矩设计值的50%。
(2)梁活荷载内力放大系数:为防止由活荷载不利布置引起弯矩变化,为安全起见将正负弯矩放大,程序默认值为1.0。
- 使用对象:弯矩;
- 使用方法:将系数适用于弯矩后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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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梁扭矩折减系数:对于现浇楼板结构,当采用刚性板假定时,可以考虑楼板对梁抗扭的作用而对梁的扭矩进行折减;程序默认值为
0.4。
- 使用对象:与刚性板相连的梁扭矩;
- 使用方法:适用于与刚性板相连的梁扭矩,使用弹性板假定时不能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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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规范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5.2.4条:
高层建筑结构楼面梁受扭计算中应考虑楼盖对梁的约束作用。当计算中未考虑楼盖对梁扭转的约束作用时,可对梁的计算扭矩乘以折减系数予以折减。梁扭矩折减系数应根据梁周围楼盖的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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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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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地震作用下的内力调整参数,包括按抗震规范的剪重比规定(抗规5.2.5条)调整各楼层地震内力、调整薄弱层构件的地震设计内力、0.2Q0调整、顶塔楼地震作用放大系数、调整与框支柱相连的梁的内力、地震作用放大系数(全楼)、剪力墙加强区域开始层等。
(1)按抗震规范的剪重比规定(抗规5.2.5条)调整各楼层地震内力:
按抗震规范的剪重比规定(抗规5.2.5条)调整各楼层地震内力;程序默认此项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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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对象:地震荷载作用下的所有内力;
- 使用方法:抗震验算时,计算结构任意一层的剪力系数(参考规范内容)与规范限值比较,不满足时按两个比值放大。
- 限制事项:抗震验算
- 注意事项: 水平地震下的剪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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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规范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5.2.5条:
抗震验算时,结构任一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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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VEKi——第i层对应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楼层剪力;
λ——剪力系数,不应小于表5.2.5规定的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值,对竖向不规则结构的薄弱层,尚应乘以1.15的增大系数;
Gj——第j层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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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值 |
类 别 |
7 度 |
8 度 |
9 度 |
基本周期小于3.5s的结构 |
0.016(0.024) |
0.032(0.048) |
0.064 |
基本周期大于5s的结构 |
0.012(0.018) |
0.024(0.032) |
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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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基本周期介于3.5s和5s之间的结构,可插入取值
2)括号内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
(2)调整薄弱层构件的地震设计内力:
根据抗震规范第3.4.3条规定,对薄弱层内力进行调整;程序默认为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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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对象:剪力
- 使用方法:用户指定薄弱层
- 限制事项:抗震设计
- 注意事项:放大系数为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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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规范 |
a.《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5.1.14条:
对竖向不规则的高层建筑结构,包括某楼层抗侧刚度小于其上一层的70%或小于其上相邻三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80%,或结构楼层层间抗测力结构的承载力小于其上一层的80%,或某楼层竖向抗测力构件不连续,其薄弱层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地震剪力应乘以1.15的增大系数;结构的计算分析应符合高规第5.1.13条的规定,并应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
b.《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3.4.3条
不规则的建筑结构,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和内力调整,并应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
1)平面不规则而竖向规则的建筑结构,应采用空间结构计算模型,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扭转不规则时,应计及扭转影响,且楼层竖向构件最大的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分别不宜大于楼层梁端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平均值的1.5倍;
② 凹凸不规则或楼板局部不连续时,应采用符合楼板平面内实际刚度变化的计算模型,当平面不对称时尚应计及扭转影响。
2)平面规则而竖向不规则的建筑结构,因刚才用空间结构计算模型,其薄弱层的地震剪力应乘以1.15的增大系数,应按抗规有关规定进行弹塑性变形分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时,该构件传递给水平转换构件按的地震内力应乘以1.25~1.5的增大系数;
② 楼层承载力突变时,薄弱层抗侧力结构的受剪承载力不应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65%平面不规则且竖向不规则的建筑结构,应同时符合抗规的1、2款的要求。
(3)0.2Qo调整层:
为满足抗震设计时,框架剪力墙结构中框架部分承担的剪力应大于总剪力的20%的规定,需进行0.2Q0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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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对象:适用于框剪结构中的框架;
- 使用方法:将用户输入的层框架构件(柱)的弯矩和剪力自动放大;
- 限制事项:只适用于框剪结构或框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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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规范 |
a.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6.2.13条:
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计算时,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侧向刚度沿竖向分布基本均匀的框架-抗震墙结构,任一层框架部分的地震剪力,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20%和按框架-抗震墙结构分析的框架部分各楼层地震剪力中的最大值1.5倍二者的较小值。
2)抗震墙连梁的刚度可折减,折减系数不宜小于0.50。
3)抗震墙结构、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框架-抗震结构、筒体结构、板柱-抗震墙结构的计算内力和变形时,其抗震墙应计入端部翼墙的共同工作。翼墙的有效长度,每侧由墙面算起可取相邻抗震墙净间距的一般、至门窗洞口的墙长度及抗震墙总高度的15%三者的最小值。
b.《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8.1.4条:
抗震设计时,框架-剪力墙结构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各层框架总剪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满足(8.1.4)式要求的楼层,其框架总剪力不必调整;不满足(8.1.4)式要求的楼层,其框架总剪力应按0.2V0和1.5Vf.max二者的较小值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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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0 ——对框架柱数量从下至上基本不变的规则建筑,应取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结构底部总剪力;对框架柱数量从下至上分段有规律变化的结构,应取每段最下一层结构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总剪力;
Vf ——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且未经调整的各层(或某一段内各层)框架承担的地震总剪力;
Vf.max——对框架柱数量从下至上基本不变的规则建筑,应取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且
未经调整的各层框架承担的地震总剪力中的最大值;对框架柱数量从下至上分段有规律变化的结构,应取每段中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且未经调整的各层框架承担的地震总剪力中的最大值。
2)各层框架所承担的地震总剪力按本条第1款调整后,应按调整前、后总剪力的比值调整每根框架柱和与之相连框架梁的剪力及端部弯矩标准值,框架柱的轴力标准值可不予调整。
3)按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地震作用时,本条第1款所规定的调整可在振型组合之后进行。
(4)顶塔楼地震作用放大系数:放大顶塔楼地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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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对象:地震内力;
- 使用方法:用户输入顶塔楼层和放大系数,程序将自动放大;
- 限制事项:只适用于顶塔楼构件;
- 注意事项:只调整内力,位移等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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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规范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5.2.3条:
采用底部剪力法时,突出屋面的屋顶间、女儿墙、烟囱等的地震作用效用,宜乘以增大系数3,此增大部分不应往下传递,但与该突出部分相连的构件应予计入;采用振型分解法时,突出屋面部分的屋顶间、女儿墙、烟囱等部分可作为一个质点;单层厂房突出屋面天窗架的地震作用效应的增大系数,应按抗震规范第9章的有关规定采用。
(5)调整与框支柱相连的梁的内力:调整地震荷载作用下与框支柱相连梁的弯矩、剪力;程序默认为不勾选即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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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对象:弯矩和剪力
- 使用方法:只适用于框架梁,不适用于框支梁。只调整强轴弯矩和剪力。
- 限制事项:只调整地震荷载作用下的与框支柱相连的框架梁的弯矩和剪力。
- 注意事项:不是地震荷载作用下内力时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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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规范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10.2.7条:
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框支柱承受的地震剪力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每层框支柱的数目不多于10根的场合,当框支层为1-2层时,每根柱所受的剪力应至少取基底剪力的2%;当框支层为3层及3层以上时,每根柱所受的剪力应至少取基底剪力的3%。
2)每层框支柱的数目多于10根的场合,当框支层为1-2层时,每层框支柱承受剪力之和应取基底剪力的20%;当框支层为3层及3层以上时,每层框支柱承受剪力之和应取基底剪力的30%。框支柱剪力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框支柱的弯矩及柱端梁(不包括转换梁)的剪力,弯矩,框支柱轴力可不调整。
(6)地震作用放大系数:提高结构的抗震安全度,通过此参数来放大地震作用;程序默认值为1.0;经验值范围为1.0~1.5.
(7)剪力墙加强区域开始层:指定剪力墙加强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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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对象 : 地下室;
- 使用方法 : 程序自动将用户输入的地下室考虑为加强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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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规范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7.1.9条:
抗震设计时,一般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总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当剪力墙高度超过150m时,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可取墙肢总高度的1/10;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符合高规第10.2.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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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说明 |
考虑材料、配筋等因素,将所需配筋量假设为实际配筋量的附加放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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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配系数(实际配筋面积/计算配筋面积):考虑材料、配筋等因素,将所需配筋量假设为实际配筋量的附加放大系数;程序默认值为1.15;
- 使用对象:9度1级框架结构和1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的框架梁和连梁端部剪力;框架柱端部弯矩及剪力;
- 使用方法:计算配筋面积乘以超配系数假设为实际配筋面积;
- 限制事项:设防烈度为9度1级或一级抗震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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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值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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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谱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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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elta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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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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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设置质量参与系数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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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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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考虑质量参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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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特征值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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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荷载最不利布置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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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P-Delta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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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施工阶段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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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实际的反应谱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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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形柱设计及双偏压柱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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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震设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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