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1  用户自定义工具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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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 版本 / Revision No. 改善建议者 改善内容 内容列表
产品功能 Ver.112 R3 / No.2009-03
手册内容 Ver.110 R2 / No.2009-02

 
功能说明

 

 

图15.2.1-1  用户定义工具栏(命令)

 

(1)命令:
        用户可将任意命令设置在主菜单工具栏中;"类别"栏和"命令"栏中包含了程序中所有的命令。用户设置时,在左边的"类别"栏中选择功能组,在右边的"命令"栏中选择相应的命令,直接用鼠标拖曳至主菜单工具栏即可。

 

图15.2.1-2  用户定义工具栏(工具栏)

 

(2)工具栏: 用户可勾选常用的工具条,将其设置在主菜单工具栏中;也可以自定义新的工具条。工具条前有"R"表示该工具条已经在主菜单工具栏中。
  • 重设: 将鼠标所在行的工具条恢复到初始设置;

  • 新建: 新建一个工具条;

  • 重新命名: 将用户新建的工具条重新命名;

  • 删除: 删除一个新建的工具条;

(3)键盘:设置和修改菜单快捷键;用户可为任意命令设置快捷键;
  • 类别:选择功能组;

  • 命令:选择相应的命令;

  • 当前:显示该命令当前的快捷键;

  • 输入新的快捷键:通过键盘输入新的快捷键;如果该快捷键已经分配给其它功能;则"分配"按钮不会亮显;

  • 分配:分配新的快捷键;

  • 删除:删除分配的快捷键;

  • 重设:将全部的快捷键设为默认值。

 

图15.2.1-3  用户定义工具栏(键盘)

 

注意事項

在主菜单工具栏点击鼠标右键,在右键菜单中选择用户自定义也可以激活此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