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设计总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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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 版本 / Revision No. 改善建议者 改善内容 内容列表
产品功能 Ver.112 R3 / No.2009-03
手册内容 Ver.110 R2 / No.2009-02

 
功能说明
用于定义基础的全局参数。

 

图6.1-1  设计总参数

 
(1)基础参数
  • 结构重要性系数:程序默认值为1;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3.2.3条,对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及以上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在抗震设计中,不考虑结构构件的重要性系数;基础的结构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1.0;

  • 室内设计标高:程序默认值为0.00m;

  • 室外设计标高:程序默认值为-0.30m;

  • 地下室地坪标高:程序默认值为-4.50m;没有有地下室时,不要勾选复选框即可;

  • 一层上部结构荷载作用点标高:上部结构柱底的标高,程序默认值为-1.00m。

  • 基础及其上覆土容重:程序默认为20kN/m^3;

 
(2)基础规范
  • 程序主要提供了两种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用户根据需要可以选择其一,也可两种规范都选择,程序自动按照所选规范进行地基基础设计;其它设计规范只是个别条款引用,程序默认自动执行。

 

图6.1-2  基础规范

 

注意事項
(1)室内标高、室外标高及地下室地坪标高这几个参数主要影响基础的埋深,计算修正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时起作用。
(2)一层上部结构荷载作用点标高用于计算柱底剪力对基础底面产生的附加弯矩。
(3)当用户同时选择两种规范时,对于桩基础设计程序优先采用《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