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中综合法对地基承载力进行修正时,所用到的基础埋置深度一般从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对于地下室,如采用筏基时,基础埋置深度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当采用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时,应从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2)由埋置深度定义基础平面a点下的地基承载力时,用户输入深度h,程序首先自动查找a点所属的由钻孔ZK1、ZK2、ZK3组成的三角形,然后读取ZK1、ZK2、ZK3下h米深度处的ZK1’、ZK2’、ZK3’三点的承载力,最后程序运用插值法求得点a下h米处点a’的承载力,并对该土层的承载力进行深度计算和修正。如下图所示:

图6.3.2-3
插值法求得承载力的示意图
(3)独基自动生成时的基础埋深,即由本菜单指定的持力层确定;用户自定义独基或其它类型基础时,应自行设置基础底面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