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荷载
(1)校审楼面恒荷载
程序根据用户定义的恒荷载组,自动检查楼面恒荷载是否超出了荷载组的范围。
(2)校审屋面恒荷载
程序根据用户定义的恒荷载组,自动检查屋面恒荷载是否超出了荷载组的范围。
(3)校审隔墙荷载
程序根据用户定义的隔墙荷载组,自动检查梁上线荷载是否超出了隔墙荷载组范围。
(4)校审楼面活荷载
程序根据用户定义的活荷载组,自动检查楼面活荷载是否超出了活荷载组的范围。
(5)校审屋面活荷载
程序根据用户定义的活荷载组,自动检查屋面活荷载是否超出了活荷载组的范围。此外,程序还自动比较和判断屋面活荷载是否小于该地区基本雪压值。
(6)校审结构每平方米竖向荷载
用户可以根据实际工程经验,输入不同结构体系每平米竖向荷载的范围,也可以根据程序的默认值,来检查结构每平方米竖向荷载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
(7)校审基本风压值是否正确
程序根据工程所在地区,自动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附录D.4检查结构基本风压输入是否正确。
(8)校审风荷载体型系数是否正确
程序根据用户所选择的结构体形,自动检查结构风荷载体型系数输入是否正确。
(9)校审风荷载作用方向是否正确
体型复杂的高层建筑,应考虑多方向风荷载作用。参见《高规》JGJ3-2002第5.1.10条。
(10)校审雪荷载值是否正确
程序根据工程所在地区,自动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附录D.4检查结构基本雪压输入是否正确。
(11)校审是否需要做时程分析
程序根据《抗规》GB50011-2001第5.1.2条和《高规》JGJ3-2002第3.3.4条来判断结构是否应做时程分析。
(12)校审是否需要考虑扭转耦联
抗震设计时,对质量和刚度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B级高度和复杂的高层建筑都应考虑扭转耦联的影响。参见《高规》JGJ3-2002第3.3.4、5.1.13条规定。
(13)校审振形数量取值是否充分
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时,计算振型数应使振型参与质量不小于总质量的90%,见《高规》JGJ3-20025.1.13条。
(14)校审是否需要考虑偶然偏心
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见《高规》JGJ3-2002第3.3.3条。
(15)校审地震作用方向是否正确
当结构中有相交角度大于15°的抗侧力构件时,应分别验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力作用,《高规》JGJ3-2002第3.3.2条。
(16)校审是否需要做罕遇地震验算
检查结构是否需要做罕遇地震弹塑性变形验算,判断依据为《抗规》JGJ3-2002第5.5.2条。
(17)校审是否需要考虑周期折减
计算各振型地震影响系数所采用的结构自振周期应考虑非承重墙体的刚度影响,参见《高规》JGJ3-2002第3.3.16、3.3.17条。
2.
材料
(1)比较同层同类型构件材料强度
同一楼层中,同类型构件所使用的材料强度等级宜相同。
(2)比较同层楼板和梁的材料强度
同一楼层中,楼板的材料强度等级不应大于梁。
(3)比较同层梁和柱的材料强度
同一楼层中,梁的材料强度等级不应大于柱。
(4)比较同层柱和墙的材料强度
同一楼层中,柱和墙的材料强度等级宜相同。
(5)比较上下层柱的材料强度大小
上层柱的材料强度等级,不应大于下层相应柱的材料强度等级。
(6)比较上下层墙的材料强度大小
上层墙的材料强度等级,不应大于下层相应墙的材料强度等级。
(7)比较上下层柱的材料强度差值
下层柱的材料强度等级,不应大于上层相应柱的材料强度两级。
(8)比较上下层墙的材料强度差值
下层墙的材料强度等级,不应大于上层相应墙的材料强度两级。
(9)校审钢筋混凝土材料强度最大值
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9度时不宜超过C60,8度时不宜超过C70,参见《抗规》GB
50011-2001第 3.9.3条。
(10)校审钢筋混凝土材料强度最小值
混凝土材料强度最小值应满足《混规》GB50010-2002第3.4.3条、第4.1.2条的规定。
3.
截面和布置
(1)校审梁的最小截面尺寸是否超限
梁的截面尺寸应满足《高规》JGJ
3-2002第6.3.1、第10.2.9条规定。
(2)校审柱的最小截面尺寸是否超限
柱的截面尺寸应满足《高规》JGJ
3-2002第6.4.1、第10.2.12条规定。
(3)校审墙的最小厚度是否超限
墙的截面尺寸应满足《高规》JGJ
3-2002第7.2.2、第10.4.5条规定。
(4)校审楼板的最小厚度是否超限
板的厚度应满足《混规》GB50010-2002第10.1.1条及《高规》JGJ3-2002第4.5.5、第10.2.20~21条规定。
(5)比较相同位置上下层柱截面大小
上层柱截面尺寸不应大于下层相应柱的截面尺寸。
(6)比较相同位置上下层墙厚度大小
上层墙厚度不应大于下层相应墙的厚度。
(7)比较相同位置上下层柱截面差值
下层柱截面的边长或直径,与上层相应柱截面对应边或直径的差,不应大于允许值,该值程序默认为100mm,用户可以交互。
(8)比较相同位置上下层墙厚差值
下层墙厚度与上层相应墙厚度的差,不应大于允许值,该值程序默认为50mm,用户可以交互。
(9)校审材料和截面是否同时变化
构件的材料强度等级和截面尺寸不应同时发生变化。
(10)校审梁柱偏心距离是否超限
框架梁、柱布置应满足《高规》JGJ3-2002第6.1.3条规定。
(11)校审短肢剪力墙的数量是否超限
剪力墙结构中,短肢剪力墙的面积占墙体总面积的比例不应大于允许值,该值程序默认为50%,用户可以交互。
(12)校审是否有梁错误布置在墙梁和连梁上
此条根据《高规》JGJ3-2002第7.1.10条,不满足时程序将给出提示。
(13)校审剪力墙间距是否超限
剪力墙间距应满足《高规》JGJ3-2002表8.1.8的规定,不满足时程序将给出提示。
(14)校审转换层的位置是否超限
转换层设置的位置应满足《高规》JGJ3-2002第10.2.2条的规定。
(15)验算框筒结构的核心筒的高宽比是否超限
框架-核心筒结构的核心筒高宽比应满足《高规》JGJ3-2002第9.2.1条规定。
(16)校审宽扁梁的尺寸是否超限
宽扁梁截面尺寸应满足《抗规》GB50011-2001第6.3.2条规定。
(17)校审剪力墙高度是否超限
单片剪力墙的总高度及截面高度应符合《高规》JGJ3-2002第7.1.5条规定。
4.
分析
(1)超高验算
按《高规》JGJ3-2002第4.2.2条验算结构高度是否超限。
(2)长度超限验算
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最大间距应满足《混规》GB50010-2002表9.1.1的规定。
(3)建筑高宽比超限验算
建筑高宽比应符合《高规》JGJ3-2002第4.2.3条规定。
(4)剪重比超限验算
结构剪重比应满足《高规》JGJ3-2002第3.3.13条规定。
(5)刚重比超限验算
结构的刚重比计算应满足《高规》JGJ3-2002第5.4.4条要求。
(6)层弹性位移角超限验算
结构层间弹性位移角应满足《高规》JGJ3-2002第4.6.3条规定。
(7)层间侧向刚度比超限验算
结构层间侧向刚度比验算应满足《高规》JGJ3-2002第4.4.2条要求。
(8)楼层承载力突变超限验算
结构楼层层间抗侧力结构受剪承载力验算应满足《高规》JGJ3-2002第4.4.3
条要求。
(9)扭转不规则验算(位移比)
结构扭转不规则验算的位移比应满足《高规》JGJ3-2002第4.3.5条规定。
(10)扭转不规则验算(扭平同期比)
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应满
足《高规》JGJ3-2002第4.3.5条规定。
(11)校审是否需要做0.2Q0调整
如果结构不满足《高规》JGJ3-2002第8.1.4条规定时,应进行0.2Q0调整。
(12)竖向质量分布不规则超限验算
当某层单位面积的质量平均分布密度为相邻层的1.5倍以上时,称为质量沿竖向分别特别不均匀。参见广东省《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补充规定第2.3.6条。
(13)校审基本周期是否超规(6秒)
基本周期大于6秒的结构应作专门研究,参见《高规》JGJ3-2002第3.3.7条注1。
(14)校审框架结构是否要做薄弱层验算
对抗震设防烈度为7~9度的框架结构,当楼层屈服强度系数小于0.5时,应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参见《高规》JGJ3-2002第4.6.4条。
(15)校审是否需要验算结构顶点加速度
高度超过150m高层建筑的舒适度要求应满足《高规》JGJ3-2002第4.6.6条
规定。建筑物总迎风面积需要用户输入,顶点加速度计算详见《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98第5.5.1条。
(16)一级、二级框架节点核心区验算
一、二级框架的节点核心区应进行抗震验算。参见《抗规》GB50011-2001第6.2.15条。
(17)框剪结构倾覆弯矩验算
抗震设计的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对框架柱的要求应满足《高规》JGJ3-2002第8.1.3条的规定。
(18)校审是否需要考虑双向地震作用
当结构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时,应根据《抗规》GB50011-2001第5.1.1条考虑双向地震作用的影响。
(19)比较风荷载和地震作用效应
程序将比较风荷载作用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的大小,以此来判断那个工况起控制作用。如果风荷载起控制作用,则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中应考虑风荷载。同时程序还按《高规》JGJ3-2002表5.6.4确定地震作用效应是否考虑风荷载的影响。
5.
设计
(1)校审抗震等级设置是否正确
程序自动按《高规》JGJ3-2002第4.8.1~4.8.3条检查模型中构件抗震等级设置是否正确。
(2)校审构件的承载力是否超限
检查模型中构件的承载力验算是否有不满足要求的。
(3)校审构件的配筋率是否超限
检查模型中构件的配筋率是否有超限的。
(4)校审构件裂缝是否超限
检查模型中构件的裂缝宽度是否有超限的。
(5)校审构件的挠度是否超限
检查模型中构件的挠度是否有超限的。
(6)校审边缘构件的体积配箍率
边缘构件的体积配箍率应满足《高规》JGJ3-2002第7.2.16、第7.2.17条的规定。
(7)校审是否存在hw/bw不大于3的剪力墙
剪力墙墙肢长不大于墙厚3倍时,应按柱的要求设计,参见《高规》JGJ3-2002第7.2.5条。
(8)校审是否存在剪跨比小于1.5的柱
剪跨比小于1.5的柱,轴压比限值应专门研究并采取特殊的构造措施。参见《抗规》GB50011-2001表6.3.7注2。
(9)校审Ⅳ类场地的高层建筑的配筋率
对Ⅳ类场地上的高层建筑,柱的配筋率应满足《抗规》GB50011-2001第6.3.8条的规定。
6.
经济性
(1)梁适宜配筋率范围
梁配筋率的适宜范围,程序默认为0.35%~1.5%,用户可以修改。
(2)柱适宜配筋率范围
柱配筋率的适宜范围,程序默认为0.6%~1.5%,用户可以修改。
(3)墙柱适宜配筋率范围
墙柱配筋率的适宜范围,程序默认为0.35%~0.6%,用户可以修改。
(4)楼板适宜配筋率范围
楼板配筋率的适宜范围,程序默认为0.35%~0.6%,用户可以修改。
(5)基准:经济配筋构件数量(%)
分别输入梁、柱、墙柱、楼板这四种类型构件配筋是否经济的判别标准,即在适宜配筋率范围内的构件数量占该类型构件总数的比值,程序默认85%。
(6)柱适宜轴压比范围(非抗震)
柱轴压比的适宜范围,程序默认为0.35~1.05,用户可以修改。
(7)墙柱适宜轴压比范围(非抗震)
墙柱轴压比的适宜范围,程序默认为0.5~1.05,用户可以修改。
(8)基准:经济截面构件数量(%)
分别输入柱、墙柱这两种构件截面是否经济的判别标准,即柱轴压比在适宜范围内的数量占总数的比值,程序默认85%。
(9)各层构件配筋率统计结果
根据前面设定的构件适宜配筋率范围及经济性判别标准,分层统计和输出每种构件配筋是否经济的统计结果。
(10)各层柱和剪力墙轴压比统计结果
根据前面设定的墙、柱适宜轴压比范围及经济性判别标准,分层统计和输出墙、柱截面选取是否经济的统计结果。
7.
其它
(1)校审中梁/边梁刚度调整是否正确
对现浇楼面梁的刚度可以放大,参见《高规》JGJ3-2002第5.2.2条。但如果楼板定义为弹性板,则梁的刚度不应调整。
(2)校审悬臂梁是否被指定为调幅梁
悬臂梁不应进行调幅设计。
(3)校审框支梁是否被指定为调幅梁
框支梁不应进行调幅设计。
(4)校审转换层是否被设定为刚性板
转换层的楼板不应指定为刚性楼板。
(5)校审主筋等级是否合适
程序默认梁、柱、支撑的主筋不能使用HPB235级钢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