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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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抗震设计
非抗震设计时剪力墙的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
(5.2.4-12) |
式中:
V
—— 剪力设计值;
βc
—— 强度影响系数βc=1.0-0.2×(fcu,k-50)/30
(βc≤1.0) ;
b
—— 矩形截面的宽度或T形截面的腹板宽度(墙的宽度);
h0
—— 截面有效高度。 |
2.
抗震设计
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剪力墙的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
当剪跨比λ>2.5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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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13) |
当剪跨比λ≤2.5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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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14) |
式中:
λ
—— 墙计算截面处的剪跨比,取λ=M/(Vh0),此处,M为与剪力设计值V对应的弯矩设计值;
Vw ——
乘以调整系数后的剪力设计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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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2.2 偏心受压剪力墙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 |
1.
非抗震设计
偏心受压时剪力墙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按下列规定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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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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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N
—— 与剪力设计值V相应的轴向压力设计值,当N>0.2fcbh时,取N=0.2fcbh;
A
—— 剪力墙的截面面积;
Aw
—— T形、I形截面剪力墙腹板的截面面积,对矩形截面剪力墙取Aw=A;
Ash
—— 配置在同一水平截面内的水平分布钢筋的全部截面面积;
Sv
—— 水平分布钢筋的竖向间距;
λ
——墙计算截面处的剪跨比,取λ=M/(Vh0),此处,M为与剪力设计值V对应的弯矩设计值。 |
2.
抗震设计
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剪力墙在偏心受压时受剪承载力,按下列规定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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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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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N
—— 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剪力墙轴向压力设计值中的较小值,当N>0.2fcbh时,取N=0.2fcbh;
λ
—— 墙计算截面处的剪跨比,取λ=M/(Vh0),此处,M为与剪力设计值V对应的弯矩设计值。 |
5.2.4.2.3 偏心受拉剪力墙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 |
1.
非抗震设计
偏心受拉时剪力墙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按下列规定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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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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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N
——与 剪力设计值V相应的轴向压力设计值;
A
—— 剪力墙的截面面积;
Aw
—— T形、I形截面剪力墙腹板的截面面积,对矩形截面剪力墙取Aw=A;
Ash —— 配置在同一水平截面内的水平分布钢筋的全部截面面积;
Sv —— 水平分布钢筋的竖向间距;
λ
—— 墙计算截面处的剪跨比,取λ=M/(Vh0),此处,M为与剪力设计值V对应的弯矩设计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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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抗震设计
剪力墙在偏心受拉时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按下列规定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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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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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式右边方括号内的计算值小于0.8fyvAshh0/sv时,取等于0.8fyvAshh0/s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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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N
—— 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剪力墙轴向拉力设计值中的较大值;
A
—— 剪力墙的截面面积;
Aw —— T形、I形截面剪力墙腹板的截面面积,对矩形截面剪力墙取Aw=A;
Ash
—— 配置在同一水平截面内的水平分布钢筋的全部截面面积;
Sv
—— 水平分布钢筋的竖向间距;
λ
—— 墙计算截面处的剪跨比,取λ=M/(Vh0),此处,M为与剪力设计值V对应的弯矩设计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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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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