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房屋建筑的屋面,其水平投影面上的屋面均布活荷载,应按表4.3.1采用。
屋面均布活荷载,不应与雪荷载同时组合。
表4.3.1
| 屋面均布活荷载 | |||||
| 项次 | 类 别 | 标准值 | 组合值系数 | 频遇值系数Ψf | 准永久值系数Ψq | 
| 1 | 不上人的屋面 | 0.5 | 0.7 | 0.5 | 0 | 
| 2 | 上人的屋面 | 2.0 | 0.7 | 0.5 | 0.4 | 
| 3 | 屋顶花园 | 3.0 | 0.7 | 0.6 | 0.5 | 
注:
1. 不上人的屋面,当施工或维修荷载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对不同结构应按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将标准值作O.2kN/m2的增减。
2. 上人的屋面,当兼作其他用途时,应按相应楼面活荷载采用。
3. 对于因屋面排水不畅、堵塞等引起的积水荷载,应采取构造措施加以防止;必要时,应按积水的可能深度确定屋面活荷载。
4. 屋顶花园活荷载不包括花圃土石等材料自重。
4.3.2
屋面直升机停机坪荷载应根据直升机总重按局部荷载考虑,同时其等效均布荷载不低于5.0kN/m2。
局部荷载应按直升机实际最大起飞重量确定,当没有机型技术资料时,一般可依据轻、中、重三种类型的不同要求,按下述规定选用局部荷载标准值及作用面积:
一轻型,最大起飞重量2t,局部荷载标准值取20kN,作用面积0.20m×0.20m;
—中型,最大起飞重量4t,局部荷载标准值取40kN,作用面积0.25m×0.25m;
—重型,最大起飞重量6t,局部荷载标准值取60kN,作用面积0.30m×0.30m。
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取O.7,频遇值系数应取0.6,准永久值系数应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