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1
在缀件面剪力较大或宽度较大的格构式柱,宜采用缀条柱。
缀板柱中,同一截面处缀板(或型钢横杆)的线刚度之和不得小于柱较大分肢线刚度的6倍。
8.4.2
当实腹式柱的腹板计算高度ho与tw之比时,应采用横向加劲肋加强,其间距不得大于3ho。
横向加劲肋的尺寸和构造应按第4.6.3条的有关规定采用。
8.4.3
格构式柱或大型实腹式柱,在受有较大水平力处和运送单元的端部应设置横隔,横隔的间距不得大于柱截面长边尺寸的9倍和8mm。
8.4.4
焊接桁架应以杆件形心线为轴线,螺栓(或铆钉)连接的桁架可采用靠近杆件形心线的螺栓(或铆钉)准线为轴线,在节点处各轴线应交于一点(钢管结构除外)。
当桁架弦杆的截面变化时,如轴线变动不超过较大弦杆截面高度的5%,可不考虑其影响。
8.4.5
分析桁架杆件内力时,可将节点视为铰接。对用节点板连接的桁架,当杆件为H形、箱形等刚度较大的截面,且在桁架平面内的杆件截面高度与其几何长度(节点中心间的距离)之比大于1/10(对弦杆)或大于1/15对腹杆)时,应考虑节点刚性所引起的次弯矩。
8.4.6
当焊接桁架的杆件用节点板连接时,弦杆与腹杆、腹杆与腹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20mm,相邻角焊缝焊趾间净距不应小于5mm。
当桁架杆件不用节点板连接时,相邻腹杆连接角焊缝焊趾间净距不应小于5mm(钢管结构除外)。
8.4.7
节点板厚度一般根据所连接杆件内力的大小确定,但不得小于6mm。节点板的平面尺寸应适当考虑制作和装配的误差。
8.4.8
跨度大于36mm的两端铰支承的桁架,在竖向荷载作用下,下弦弹性伸长对支承构件产生水平推力时,应考虑其影响。
8.4.9
焊接梁的翼缘一般用一层钢板做成,当采用两层钢板时,外层钢板与内层钢板厚度之比宜为0.5~1.0。不沿梁通长设置的外层钢板,其理论截断点处的外伸长度l1应符合下列要求:
端部有正面角焊缝:
当时;
当时;
端部无正面角焊缝:
b和t分别为外层翼缘板的宽度和厚度;hf为侧面角焊缝和正面角焊缝的焊脚尺寸。
8.4.10
铆接(或高强度螺栓摩擦型连接)梁的冀缘板不宜超过三层,翼缘角钢面积不宜少于整个翼缘面积的30%,当采用最大型号的角钢仍不能符合此要求时,可加设腋板(图8.4.10)。此时角钢与腋板面积之和不应少于翼缘总面积的30%
当翼缘板不沿梁通长设置时,理论截断点处外伸长度内的铆钉(或摩擦型连接的高强度螺栓)数目,应按该板1/2净截面面积的抗拉、抗压承载力进行计算。
图 8.4.10 铆接(或高强度螺栓摩擦型连接)梁的翼缘截面
8.4.11
焊接梁的横向加劲肋与翼缘板相接处应切角,当切成斜角时,其宽约(但不大于40mm),高约
(但不大于60mm),
见图8.4.11,为加劲肋的宽度。
8.4.12
梁的端部支承的加劲肋的下端,按端面承压强度设计值进行计算时,应刨平顶紧,其中突缘加劲板(图8.4.12b)的伸出长度不得大于其厚度的2倍。
8.4.13
柱脚锚栓不宜用以承受柱脚底部的水平反力,此水平反力由底板与混凝土基础间的摩擦力(摩擦系数可取0.4)或设置抗剪键承受。
图 8.4.12 梁的支座
8.4.14
柱脚锚栓埋置在基础中的深度,应使锚栓的拉力通过其和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传递。当埋置深度受到限制时,则锚栓应牢固地固定在锚板或错梁上,以传递锚栓的全部拉力,此时锚栓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可不予考虑。
8.4.15
插入式柱脚中,钢柱插入混凝土基础杯口的最小深度可按表8.4.15取用,但不宜小于500mm,亦不宜小于吊装时钢柱长度的1/20
表8.4.15
钢柱插入杯口的更小深度 |
||
柱截面形式 |
实腹柱 |
双枝格构柱(单杯口或双杯口) |
最小插入深度dm |
1.5hc或1.5dc |
0.5hc或1.5bc(或dc)的较大值 |
※注:
1. hc为柱截面高度(长边尺寸);bc为柱截面宽度;dc为圆管柱的外径。
2. 钢柱底端至基础杯口底的距离一般采用50mm。当有柱底板时,可采用200mm。
8.4.16
预埋入混凝土构件的埋入式柱脚,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以及外包式柱脚外包混凝土的厚度均不应小于180mm。
钢柱的埋入部分和外包部分均宜在柱的翼缘上设置圆柱头焊钉(栓钉),其直径不得小于16mm,水平及竖向中心距不得大于200mm。
埋入式柱脚在埋入部分的顶部应设置水平加劲肋或隔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