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1条
l0/h<5.0的简支钢筋混凝土单跨梁或多跨连续梁宜按深受弯构件进行设计。其中,l0/h≤2的简支钢筋混凝土单跨梁和l0/h≤2.5的简支钢筋混凝土多跨连续梁称为深梁,深梁除应符合深受弯构件的一般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10.7.6条到第10.7.13条的规定。此处,h为梁截面高度;l0为梁的计算跨度,可取支座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和1.15ln(ln为梁的净跨)两者中的较小值。
第10.7.2条
简支钢筋混凝土单跨深梁可采用由一般方法计算的内力进行截面设计;钢筋混凝土多跨连续深梁应采用由二维弹性分析求得的内力进行截面设计。
第10.7.3条
钢筋混凝土深受弯构件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0.7.3-1)
(10.7.3-2)
(10.7.3-3)
当l0<h时,取内力臂z=0.6l0。
式中
: 截面受压区高度,按本规范公式(7.2.1-2)计算;当x<0.2h0时,取x=0.2h0;
: 截面有效高度:h0=h-as,其中h为截面高度;当l0/h≤2时,跨中截面as取0.1h,支座截面as取0.2h;当l0/h>2时,as按受拉区纵向钢筋截面重心至受拉边缘的实际距离取用。
第10.7.4条
钢筋混凝土深受弯构件的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当hw/b≤4时
(10.7.4-1)
当hw/b≥6时
(10.7.4-2)
当4<hw/b<6时,按线性内插法取用。
式中
: 构件斜截面上的最大剪力设计值;
: 计算跨度,当l0<2h时,取l0=2h;
: 矩形截面的宽度以及T形、I形截面的腹板厚度;
、
: 截面高度、截面有效高度;
: 截面的腹板高度:对矩形截面,取有效高度h0;对T形截面,取有效高度减去翼缘高度;对I形截面,取腹板净高;
: 混凝土强度影响系数,按本规范第7.5.1条的规定取用。
第10.7.5条
矩形、T形和I形截面的深受弯构件,在均布荷载作用下,当配有竖向分布钢筋和水平分布钢筋时,其斜截面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0.7.5-1)
对集中荷载作用下的深受弯构件(包括作用有多种荷载,且其中集中荷载对支座截面所产生的剪力值占总剪力值的75%以上的情况),其斜截面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0.7.5-2)
式中
: 计算剪跨比:当l0/h≤2.0时,取λ=0.25;当2.0<l0/h<5.0时,取λ=a/h0,其中,a为集中荷载到深受弯构件支座的水平距离;λ的上限值为(0.92l0/h-1.58),下限值为(0.42l0/h-0.58);
: 跨高比,当l0/h<2.0时,取l0/h=2.0。
第10.7.6条
一般要求不出现斜裂缝的钢筋混凝土深梁,应符合下列条件:
(10.7.6)
式中
: 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剪力值。
此时可不进行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但应按本规范第10.7.11条、第10.7.13条的规定配置分布钢筋。
第10.7.7条
钢筋混凝土深梁在承受支座反力的作用部位以及集中荷载作用部位,应按本规范第7.8节的规定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
第10.7.8条
深梁的截面宽度不应小于140mm。当l0/h≥1时,h/b不宜大于25;当l0/h<1时,l0/b不宜大于25。深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当深梁支承在钢筋混凝土柱上时,宜将柱伸至深梁顶。深梁顶部应与楼板等水平构件可靠连接。
第10.7.9条
钢筋混凝土深梁的纵向受拉钢筋宜采用较小的直径,且宜接下列规定布置:
1. 单跨深梁和连续深梁的下部纵向钢筋宜均匀布置在梁下边缘以上0.2h的范围内(图10.7.9-1及图10.7.9-2)。
2. 连续深梁中间支座截面的纵向受拉钢筋宜按图10.7.9-3规定的高度范围和配筋比例均匀布置在相应高度范围内。对于l0/h≤1.0的连续深梁,在中间支座底面以上0.2l0到0.6l0高度范围内的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尚不宜小于0.5%。水平分布钢筋可用作支座部位的上部纵向受拉钢筋,不足部分可由附加水平钢筋补足,附加水平钢筋自支座向跨中延伸的长度不宜小于0.4l0(图10.7.9-2)。
第10.7.10条
深梁的下部纵向受拉钢筋应全部伸入支座,不应在跨中弯起或截断。在简支单跨深梁支座及连续深梁梁端的简支支座处,纵向受拉钢筋应沿水平方向弯折锚固(图10.7.9-1),其锚固长度应按本规范第9.3.1条规定的受拉钢筋锚固长度la乘以系数1.1采用;当不能满足上述锚固长度要求时,应采取在钢筋上加焊锚固钢板或将钢筋末端焊成封闭式等有效的锚固措施。连续深梁的下部纵向受拉钢筋应全部伸过中间支座的中心线,其自支座边缘算起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la。
第10.7.11条
深梁应配置双排钢筋网,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直径均不应小于8mm,其间距不应大于200mm。
当沿深梁端部竖向边缘设柱时,水平分布钢筋应锚入柱内。在深梁上、下边缘处,竖向分布钢筋宜做成封闭式。
在深梁双排钢筋之间应设置拉筋,拉筋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间距均不宜大于600mm,在支座区高度为0.4h,长度为0.4h的范围内(图10.7.9-1和图10.7.9-2中的虚线部分),尚应适当增加拉筋的数量。
第10.7.12条
当深梁全跨沿下边缘作用有均布荷载时,应沿梁全跨均匀布置附加竖向吊筋,吊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当有集中荷载作用于深梁下部3/4高度范围内时,该集中荷载应全部由附加吊筋承受,吊筋应采用竖向吊筋或斜向吊筋。竖向吊筋的水平分布长度s应按下列公式确定(图10.7.12a);
当h1≤hb/2时
(10.7.12-1)
当h1>hb/2时
(10.7.12-2)
式中
: 传递集中荷载构件的截面宽度;
: 传递集中荷载构件的截面高度;
: 从深梁下边缘到传递集中荷载构件底边的高度。
竖向吊筋应沿梁两侧布置,并从梁底伸到梁顶,在梁顶和梁底应做成封闭式。
附加吊筋总截面面积Asv应按本规范公式(10.2.13)进行计算,但吊筋的设计强度fyv应乘以承载力计算附加系数0.8。
第10.7.13条
深梁的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ρ(ρ=As/bh)、水平分布钢筋配筋率ρsh(ρsh=Ash/bsv,sv为水平分布钢筋的间距)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ρsv(ρsv=Asv/bsh,sh为竖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宜小于表10.7.13规定的数值。
表10.7.13
深梁中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 |
|||
---|---|---|---|
钢筋种类 |
纵向受拉钢筋 |
水平分布钢筋 |
竖向分布钢筋 |
HPB235 |
0.25 |
0.25 |
0.20 |
HRB335、HRB400、RRB400 |
0.20 |
0.20 |
0.15 |
※注:
当集中荷载作用于连续深梁上部1/4高度范围内且l0/h>1.5时,竖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增加0.05。
第10.7.14条
除深梁以外的深受弯构件,其纵向受力钢筋、箍筋及纵向构造钢筋的构造规定与一般梁相同,但其截面下部二分之一高度范围内和中间支座截面上部二分之一高度范围内布置的纵向构造钢筋宜较一般梁适当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