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
原规范中未曾提及地震区使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问题。随着近年来对预应力结构抗震性能的研究,以及对震害的调查证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只要设计得当,仍可获得较好的抗震性能。采用部分预应力混凝土;选择合理的预应力强度比和构造;重视概念设计;有保证延性的措施;精心施工,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就可以在地震区使用。因此,此次修订增加了抗震预应力结构构件的设计内容,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可用于设防烈度为 6 度、 7 度、 8 度地区。考虑到 9 度设防烈度地区,地震反应强烈,对预应力结构使用应慎重对待。故当 9 度地震区需要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时,应专门研究,采取保证结构具有必要延性的有效措施。
11.8.2
框架梁是框架结构的主要承重构件,应保证其必要的承载力和延性。同时,试验表明,在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梁中采用配置一定数量非预应力钢筋的混合配筋方式,对改善裂缝分布,提高承载力和延性的作用是明显的。为此规定地震区的框架梁,宜采用后张有粘结预应力,且应配置一定数量的非预应力钢筋。
11.8.3
为保证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梁在抗震设计中的延性要求,根据试验研究结果,应对梁的混凝土截面相对受压区高度x和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作一定的限制。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限值的规定是根据 HRB400 级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折算得出的;当采用HRB335 级钢筋时,其限值可放松到 3.0%。
11.8.4
预应力强度比对框架梁的抗震性能有重要影响,对其选择要结合工程具体条件,全面考虑使用阶段和抗震性能两方面要求。从使用阶段看,该比值大一些好;从抗震角度,其值不宜过大。研究表明:采用中等预应力强度比 (0.5~0.7) ,梁的抗震性能与使用性能较为协调。因此,建议对一级抗震等级,该比值不大于 0.55 ,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大于 0.75 。本条要求是在相对受压区高度、配箍率、非预应力筋面积 As、 A's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得出的。
11.8.5
梁端箍筋加密区内,梁端下部纵向非预应力钢筋和上部非预应力钢筋的截面面积应符合一定的比例,其理由同非预应力抗震框架。规范对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梁端下部非预应力钢筋和上部非预应力钢筋的面积比限值的规定,是参考了已有的试验研究和本规范有关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的规定,经综合分析后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