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组装

第10.5.1条

钢结构构件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组装应按制作工艺规定的顺序进行;

二、组装前应对零部件进行严格检查,填写实测记录,制作必要的工装。

 

第10.5.2条

组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5.2的规定。

表10.5.2

组装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图例

T形连接的间隙

t<16

1.0

t≥16

2.0

搭接接头长度偏差

±5.0

搭接接头间隙偏差

1.0

对接接头底板错位

t≤16

1.5

16<t<30

t/10

t≥30

3.0

对接接头间隙偏差

手工电弧焊

+4.0

0

埋弧自动焊和气体保护焊

+1.0

0

对接接头直线度偏差

2.0

根部开口间隙偏差(背部加衬板)

±2.0

水平隔板电渣焊间隙偏差

±2.0

隔板与梁翼缘的错位量

t1≥t2且t1≤20

t2/2

t1≥t2且t1>20

4.0

t1<t2且t1≤20

t1/4

t1<t2且t1>20

5.0

焊接组装构件端部偏差

3.0

加劲板或隔板倾斜偏差

2.0

连接板、加劲板间距或位置偏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