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1条
制孔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宜采用下列制孔方法:
1)使用多轴立式钻床或数控机床等制孔;
2)同类孔径较多时,采用模板制孔;
3)小批量生产的孔,采用样板划线制孔;
4)精度要求较高时,整体构件采用成品制孔。
2. 制孔过程中,孔壁应保持与构件表面垂直。
3. 孔周围的毛剌、飞边,应用砂轮等清除。
第10.7.2条
高强度螺栓孔的精度应为H15级,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7.2的规定。
表 10.7.2
高强度螺栓孔径的运行偏差 |
|||||||
名称 |
允许偏差(mm) |
||||||
螺栓 |
12 |
16 |
20 |
(22) |
24 |
(27) |
30 |
孔径 |
13.5 |
17.5 |
22 |
(24) |
26 |
(30) |
33 |
不圆度 (最大和最小直径差) |
1.0 |
1.5 |
|||||
中心线倾斜 |
不应大于板厚的3%,且单层板不得大于2.0mm,多层板叠组合不得大于3.0mm |
第10.7.3条
孔在零件、部件上的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成孔后任意两孔间距离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7.3的规定。
表 10.7.3
孔间距离的允许偏差 |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
≤500 |
>500 1200 |
>1200 3000 |
>3000 | |
同一组内相邻两孔间 |
±0.7 |
- |
- |
- |
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 |
±0.1 |
±1.2 |
- |
- |
相邻两组的端孔间 |
±1.2 |
±1.5 |
±2.0 |
±3.0 |
第10.7.4条
孔的分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的所有连接孔划为一组;
2. 在接头处,通用接头半个拼接板上的孔为一组,阶梯接头两接头之间的孔为一组;
3. 在两相邻节点或接头间的连接孔为一组,但不包括以上两款中所指的孔;
4. 受弯构件翼缘上每1.0m长度内的孔为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