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摩擦面的加工

第10.8.1条

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应对构件摩擦面进行加工处理。处理后的抗滑移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8.2条

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加工,可采用喷砂、抛丸和砂轮打磨等方法。

※注:

砂轮打磨方向应与构件受力方向垂直,且打磨范围不得小于螺栓直径的4倍。

 

第10.8.3条

经处理的摩擦面应采取防油污和损伤的保护措施。

 

第10.8.4条

制作厂应在钢结构制作的同时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写明试验方法和结果。

 

第10.8.5条

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的要求或设计文件的规定,制作材质和处理方法相同的复验抗滑移系数用的试件,并与构件同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