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1条
高层建筑钢结构安装前,应对主要焊接接头(柱与柱、梁与柱)的焊缝进行焊接工艺试验(焊接工艺考核),制定所用钢材的焊接材料、有关工艺参数和技术措施。施工期间出现负温度的地区,尚应进行当地负温度下的焊接工艺试验。
第11.8.2条
低碳钢和低合金钢厚钢板,应选用与母材同一强度等级的焊条或焊丝,同时考虑钢材的焊接性能、焊接结构形状、受力状况、设备状况等条件。焊接用的引弧板的材质,应与母材相一致,或通过试验选用。
第11.8.3条
焊接开始前,应将焊缝处的水分、脏物、铁锈、油污、涂料等清除干净,垫板应靠紧,无间隙。
第11.8.4条
零件采用定位点焊时,其数量和长度应由计算确定,也可参考表11.8.4的数值采用。
表11.8.4
点焊缝的最小长度 |
||
钢 板 厚 度 (mm) |
点焊缝的最小长度(mm) |
|
手工焊、半自动焊 |
自动焊 | |
3.2以下 |
30 |
40 |
3.2-25 |
40 |
50 |
25以上 |
50 |
60 |
第11.8.5条
柱与柱接头焊接,应由两名焊工在相对称位置以相等速度同时施焊。
第11.8.6条
加引弧板焊接柱与柱接头时,柱两相对边的焊缝首次焊接的层数不宜超过4层。焊完第一个4层,切去引弧板和清理焊缝表面后,转90°焊另两个相对边的焊缝。这时可焊完8层,再换至另两个相对边,如此循环直至焊满整个柱接头的焊缝为止。
第11.8.7条
不加引弧板焊接柱与柱接头时,应由两名焊工在相对位置以逆时针方向在距柱角50mm处起焊。焊完一层后,第二层及以后各层均在离前一层起焊点30~50mm处起焊。每焊一遍应认真清渣,焊到柱角处要稍放慢速度,使柱角焊缝饱满。最后一层盖面焊缝,可采用直径较小的焊条和较小的电流进行焊接。
第11.8.8条
梁和柱接头的焊接,应设长度大于3倍焊缝厚度的引弧板。引弧板的厚度应和焊缝厚度相适应,焊完后割去引弧板时应留5~10mm。
第11.8.9条
梁和柱接头的焊缝,宜先焊梁的下翼缘板,再焊其上翼缘板。先焊梁的一端,待其焊缝冷却至常温后,再焊另一端,不宜对一根梁的两端同时施焊。
第11.8.10条
柱与柱、梁与柱接头焊接试验完毕后,应将焊接工艺全过程记录下来,测量出焊缝的收缩值,反馈到钢结构制作厂,作为柱和梁加工时增加长度的依据。
厚钢板焊缝的横向收缩值,可按公式(11.8.10)计算确定,也可按表11.8.10选用。
(11.8.10)
式中
:焊缝的横向收缩值(mm);
:焊缝横截面面积(mm2);
:焊缝厚度,包括熔深(mm);
:常数,一般可取0.1。
表11.8.10
焊缝的横向收缩值 |
|||
焊缝坡口形式 |
钢材厚度(mm) |
焊缝收缩值(mm) |
构件制作增加长度(mm) |
|
19 |
1.3-1.6 |
1.5 |
25 |
1.5-1.8 |
1.7 | |
32 |
1.7-2.0 |
1.9 | |
40 |
2.0-2.3 |
2.2 | |
50 |
2.2-2.5 |
2.4 | |
60 |
2.7-3.0 |
2.9 | |
70 |
3.1-3.4 |
3.3 | |
80 |
3.4-3.7 |
3.5 | |
90 |
3.8-4.1 |
4.0 | |
100 |
4.1-4.4 |
4.3 | |
|
12 |
1.0-1.3 |
1.2 |
16 |
1.1-1.4 |
1.3 | |
19 |
1.2-1.5 |
1.4 | |
22 |
1.3-1.6 |
1.5 | |
25 |
1.4-1.7 |
1.6 | |
28 |
1.5-1.8 |
1.7 | |
32 |
1.7-2.0 |
1.8 |
第11.8.11条
进行手工电弧焊时当风速大于5m/s(三级风),进行气体保护焊时当风速大于3m/s(二级风),均应采取防风措施方能施焊。
第11.8.12条
焊接工作完成后,焊工应在焊缝附近打上自己的代号钢印。焊工自检和质量检查员所作的焊缝外观检查以及超声波检查,均应有书面记录。
第11.8.13条
焊缝应按本规程第10.6.20条的要求进行返修,并应按同样的焊接工艺进行补焊,再用同样的方法进行质量检查。同一部位的一条焊缝,修理不宜超过2次,否则要更换母材,或由责任工程师会同设计和专业质量检验部门协商处理。
第11.8.14条
发现焊接引起的母材裂纹或层状撕裂时,宜更换母材,经设计和质量检查部门同意,也可进行局部处理。
第11.8.15条
栓钉焊接开始前,应对采用的焊接工艺参数进行测定,编出焊接工艺,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