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条
本条列举的,是高层钢结构和有混凝土剪力墙的高层钢结构最常用的结构体系。
第3.1.2条
当高层钢结构的侧向刚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通常要采用腰桁架和 ( 或 ) 帽桁架。腰桁架和帽桁架与刚性伸臂配合使用。刚性伸臂需横贯楼层连续布置。为了不在建筑的使用上带来不便,这些桁架照例设在设备层。
第3.1.3条
偏心支撑和带竖缝的剪力墙板在弹性阶段有很大刚度,在弹塑性阶段有良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用于抗震设防烈度较高的高层建筑钢结构,是一种较理想的抗侧力构件。 50 层的北京京城大厦采用了混凝土板内藏的偏心支撑, 52 层的北京京广中心采用了带竖缝剪力墙板,是非常适合的选择。中心支撑在保证稳定的情况下具有较大刚度,在用偏心支撑的时候,高度较大的第一层往往布置中心支撑。美国加州规范 (1988) 规定,若偏心支撑的第一层能表明其弹性承载力比该框架中其上部任一层的承载力高出至少 50%,则该第一层可采用中心支撑。它有利于减小结构的变位。
第3.1.4条
高层建筑钢结构的选型,应注意概念设计。本条一至四款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 11) 。减轻结构自重对减小结构地震作用有重要意义。
第3.1.5条
结构高宽比对结构的整体稳定性和人在建筑中的舒适感等有重要影响,应谨慎对待。西尔斯大厦、纽约世界贸易中心、芝加哥汉考克大厦等 100 层以上建筑的高宽比都不超过6.5 ,据此将简体结构非抗震设防时的高宽比适用高度限值定为 6.5 ,其他情况下也大致作了相应规定,设计中不宜超过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