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矫正和边缘加工

第10.4.1条

对矫正的要求可说明如下:

1. 本条规定了矫正的一般方法,强调要根据钢材的特性、工艺的可能性以及成形后的外观质量等因素,确定矫正方法;

2. 普通碳素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允许加热矫正的工艺要求,在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5) 中已有具体规定,故本条只提出原则要求;

 

第10.4.2条

对边缘加工的要求,可说明如下:

1. 精密切割与普通火焰切割的切割机具和切割工艺过程基本相同,但精密切割采用精密割咀和丙烷气,切割后断面的平整和尺寸精度均高于普通火焰切割,可完成焊接坡口加工等,以代替刨床加工,对提高切割质量和经济效益有很大益处。本条规定的目的,是提高制作质量和促进我国钢结构制作工艺的进步;

2. 高层钢结构的焊接坡口形式较多,精度要求较高,采用手工方法加工难以保证质量,应尽量使用机械加工;

3. 使用样板控制焊接坡口尺寸及角度的方法,是方便可行的,但要时常检验,应在自检、互检和交检的控制下,确保其质量;

4. 本条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并增加了被加工表面的缺口、清渣及坡度的要求,为了更为明确,以表格的形式表示。

在表10.4.2中,边线是指刨边或铣边加工后的边线,规定的容许偏差是根据零件尺寸或不经划线刨边和铣边的零件尺寸的容许偏差确定的,弯曲矢高的偏差不得与尺寸偏差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