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定位轴线、标高和地脚螺栓

第11.2.1条

安装单位对土建施工单位提出的高层建筑钢结构安装定位轴线、水准标高、柱基础位置线、预埋地脚螺栓位置线、钢筋混凝土基础面的标高、混凝土强度等级等各项数据,必需进行复查,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后,方能进行安装。上述各项的实际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

 

第11.2.2条

柱子的定位轴线,可根据现场场地宽窄,在建筑物外部或建筑物内部设辅助控制轴线。

现场比较宽敞、钢结构总高度在 100m 以内时,可在柱子轴线的延长线上适当位置设置控制桩位,在每条延长线上设置两个桩位,供架设经纬仪用;现场比较狭小、钢结构总高度在 100m 以上时,可在建筑物内部设辅助线,至少要设 3 个点,每 2 点连成的线最好要垂直,因此,三点不得在一条直线上。

钢结构安装时,每一节柱子的定位轴线不得使用下一节柱子的定位轴线,应从地面控制轴线引到高空,以保证每节柱子安装正确无误,避免产生过大的积累偏差。

 

第11.2.3条

地脚螺栓 ( 锚栓 ) 可选用固定式或可动式,以一次或二次的方法埋设。不管用何种方法埋设,其螺栓的位置、标高、丝扣长度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第11.2.4条

地脚螺栓的紧固力一般由设计规定,可按表C11.2.4 采用。

表C11.2.4

地脚螺紧固轴力

地脚螺之间(mm)

紧固轴力(KN)

30

36

42

48

56

64

60

90

150

160

40

300

※注:

地脚螺栓螺母的止退,一般可用双螺母,也可在螺母拧紧后将螺母与螺栓杆焊牢

 

第11.2.5条

高层建筑钢结构安装时,其标高控制可以用两种方法:一是按相对标高安装,柱子的制作长度偏差只要不超过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3mm 即可,不考虑焊缝的收缩变形和荷载引起的压缩变形对柱子的影响,建筑物总高度只要达到各节柱制作允许偏差总和以及柱压缩变形总和就算合格;另一种是按设计标高安装, ( 不是绝对标高,不考虑建筑物沉降 ) ,即按土建施工单位提供的基础标高安装,第一节柱子底面标高和各节柱子累加尺寸的总和,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总尺寸,每节柱接头产生的收缩变形和建筑物荷载引起的压缩变形,应加到柱子的加工长度中去,钢结构安装完成后,建筑物总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总高度。

 

第11.2.6条

底层第一节柱安装时,可在柱子底板下的地脚螺栓上加一个螺母,螺母上表面的标高调整到与柱底板标高齐平,放上柱子后,利用底板下的螺母控制柱子的标高,精度可达±1mm 以内,用以代替在柱子的底板下做水泥墩子的老办法。柱子底板下预留的空隙,可以用无收缩砂浆以捻浆法填实。使用这种方法时,对地脚螺栓的强度和刚度应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