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1条
构件接头的现场焊接顺序,比构件的安装顺序更为重要,如果不按合理的顺序进行焊接,就会使结构产生过大的变形,严重的会将焊缝拉裂,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本条规定的作业顺序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变更。高层建筑钢结构构件接头的焊接工作,应在一个流水段的一节柱范围内,全部构件的安装、校正、固定、预留焊缝收缩量 ( 也考虑温度变化的影响 ) 和弹性压缩量均已完成并经质量检查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开始,因焊接后再发现大的偏差将无法纠正。
第11.5.2条
构件接头的焊接顺序,在平面上应从中间向四周并对称扩展焊接,使整个建筑物外形尺寸得到良好的控制,焊缝产生的残余应力也较小。柱与柱接头和梁与柱接头的焊接以互相协调为好,一般可以先焊一节柱的顶层梁,再从下往上焊各层梁与柱的接头;柱与柱的接头可以先焊也可以最后焊。
第11.5.3条
焊接顺序编完后,应绘出焊接顺序图,列出焊接顺序表,表中注明构件接头采用那种焊接工艺,标明使用的焊条、焊丝、焊剂的型号、规格、焊接电流,在焊接工作完成后,记人焊工代号,对于监督和管理焊接工作有指导作用。
第11.5.4条
构件接头的焊接顺序按照参加焊接工作的焊工人数进行分配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焊接,如不能按时完成,就会打乱焊接顺序。而且,焊工不得自行调换焊接顺序,更不允许改变焊接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