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板的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

升板结构根据柱网尺寸、荷载大小、刚度和开洞要求及施工条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平板、密肋板及格梁板等型式。

 

第3.1.2条

钢筋混凝土平板的厚度,不应小于柱网长边尺寸的1/35;密肋板的肋高(包括面板厚度),不应小于柱网长边尺寸的1/30;格梁板梁高(包括面板厚度),不应小于柱网长边尺寸的1/20。

 

第3.1.3条

板在提升和使用阶段的计算,应按板的纵横两个方向进行。提升阶段板的安全等级,可降低一级,但不得低于三级。

 

第3.1.4条

密肋板的肋间距、高度、宽度及面板厚度符合构造要求时,其内力可采用T形截面特征按平板计算。

 

第3.1.5

条常用矩形柱网平板、密肋板和格梁板的内力可按本章规定的简化方法计算;对柱网较特殊的板、受集中荷载及开孔的板,可应用有限元等方法作专门分析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