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构造与配筋

第3.4.1条

临时划分的提升单元之间,板可预留宽为1/4~1/3板跨的后浇板带,待板就位固定后再灌筑混凝土,其连接钢筋应适当加强并有足够的搭接长度。

 

第3.4.2条

密肋板的肋净距不宜大于800mm,肋宽不宜小于80mm,肋高不宜大于肋宽的3倍,密肋板的现浇面板厚度不宜小于40mm。

 

第3.4.3条

板内钢筋应由提升与使用两个阶段计算所得内力设计值的较大值决定。

 

第3.4.4条

在配置柱帽处的负弯矩钢筋时,不考虑后浇柱帽的作用,仍采用板的有效高度计算。

板内钢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平板或密肋板按两个方向的柱上板带和跨中板带配置。
二、格梁板也应按两个方向的主梁及次梁配筋。支承于格梁上的板按多区格连续板计算与配筋。当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模壳时,其板内的配筋应由使用阶段连续板的正弯矩按板与混凝土模壳组成的迭合截面配筋,同时应满足施工阶段的需要。
三、平板内的钢筋形式,可按本规范附录二附图2.1配置。

 

第3.4.5条

密肋板在柱帽区宜做成实心板,在肋中配有负弯矩钢筋的范围内,宜配置构造用的封闭箍筋。箍筋直径不应小于4mm,间距不应大于肋高,且不应大于250mm。

密肋板主筋的配置长度可采用平板的规定。密肋板面板应配置双向钢筋网,其直径不小于4mm,间距不大于300mm。

 

第3.4.6条

平板边缘上、下应各设置一根直径不宜小于16mm的通长钢筋,也可利用原有配筋拉通;密肋板的边肋上下应至少各设二根直径不小于16mm通长钢筋,并配置构造用的封闭箍筋。

 

第3.4.7条

板面有集中荷载时,其配筋应由计算确定。当楼板上某区格内的集中荷载设计值不大于该区格内均布活荷载设计值总量的10%时,可按荷载折算总量为Ft的折算均布活荷载设计值进行计算:

 

第3.4.8条

平板和密肋板需开孔时,其配筋应由开孔板的内力设计值计算确定。当满足下列要求时,仅需在板孔周边补足被孔洞截断的钢筋,而可不作专门计算:

一、在两个方向的跨中板带公共区内,孔的边长不应大于孔洞所在区格短边尺寸的1/2.5;
二、在两个方向的柱上板带公共区内,孔的边长不应大于孔洞所在区格的短边尺寸的1/20,但柱帽区不得开孔;
三、在一个方向的跨中板带和另一个方向的柱上板带公共区内,孔的边长不应大于孔洞所在区格的短边尺寸的1/8;
四、孔洞间的净距,不应小于孔的最大尺寸的三倍。

当上述孔洞边长大于1m时或截断密肋板的肋时,应在孔的周边加圈梁或型钢,以补足被孔洞削弱的板或肋的截面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