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使用阶段计算

第4.3.1条

使用阶段柱的内力设计值Sc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第4.3.2条

对非抗震设计的升板结构,按经验系数法计算时,板柱节点处上柱和下柱弯矩设计值之和Mc可采用以下数值:

升板结构按等代框架法计算时,柱上端及下端弯矩设计值取实际计算结果。当有柱帽时,柱上端的弯矩设计值取柱刚域边缘处的值。

 

第4.3.3条

使用阶段柱应分别对最不利荷载组合下内力最大的截面和被孔洞削弱的截面应进行承载力计算。

 

第4.3.4条

劲性钢筋混凝土柱应按专门的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使用阶段验算时,若柱配筋率在5%以下时,可按钢筋混凝土柱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