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1条
型钢提升环表面应平整,翘曲不应超过2mm,其内孔尺寸允许偏差应为0~3mm。
第8.3.2条
型钢提升环就位时,应以柱的实际中线为准,其中线偏差不应超过3mm。提升环应安放平整。提升环及其搭接钢筋焊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8.3.3条
无型钢提升环中的钢筋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主筋、吊筋允许偏差应为±5mm,箍筋允许偏差应为±10mm,提升孔的位置与尺寸应准确,各层板的孔眼上下要对准。吊点预埋件应与钢筋焊接固定,其允许偏差应为±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