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板的就位与固定

第9.6.1条

板的就位差异:一般提升不应超过5mm。盆式提升就位时,应根据设计盆式曲线就位,相邻柱就位差异不应超过3mm。板的平面位移不应超过25mm。板就位时,板底与承重销(或剪力块)间应平整严密。

 

第9.6.2条

后浇柱帽部位的板底隔离层和柱齿槽应清理润湿。柱帽钢筋应焊接牢固,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加强养护。

 

第9.6.3条

承重销或剪力块节点的支承面应紧密、平整,焊接必须保证质量,连接件应无变形,并做好防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