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升提、升滑施工

第10.2.1条

升提、升滑施工的模板,使用前应清理干净,并喷、涂脱模剂。脱模剂的选用应不影响装饰质量。

 

第10.2.2条

墙体水平钢筋长度宜取柱距加搭接长度,垂直钢筋长度宜取层高加搭接长度;其搭接的部位和钢筋错开的距离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的规定。钢筋位置必须准确,弯钩不得向外。

 

第10.2.3条

钢筋绑扎应与楼板的提升速度相配合,水平钢筋应在混凝土入模前绑扎完毕。当采用升滑施工时,应保持混凝土的顶层面距模板上口50~100mm,并留出一层水平钢筋,以免漏绑。

 

第10.2.4条

升滑施工,混凝土坍落度宜在60~80mm,出模强度宜在0.1~0.3MPa。

 

第10.2.5条

升提施工的混凝土应分层循环浇筑,每层高度可在500mm,门窗洞口两侧的混凝土应同时均匀浇筑,防止产生位移。

 

第10.2.6条

混凝土脱模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及时修补施工缺陷。预留孔洞、门窗位移的偏差超过规范规定者,必须修复。脱模后预埋件表面应及时清理。

 

第10.2.7条

拆除模板前,应制定技术安全措施,宜采用分段整体拆除,地面拆散。拆下的各部件应随时整理、检查、维修、分类堆放、保管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