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十一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r;必须”;
反面词采用”r;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r;应”;
反面词采用”r;不应”或”r;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r;宜”或”r;可”;
反面词采用”r;不宜”。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r;应符合……的规定”或”r;应符合……要求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