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设计基本规定

4.1 结构类型

4.1.1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分为全部结构构件采用型钢混凝土的结构和部分结构构件采用型钢混凝土的结构。此两类结构宜用于框架结构、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底部大空间剪力墙结构、框架一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等结构体系。但对各类结构体系的框架柱,当房屋的设防烈度为9度,且抗震等级为一级时,框架柱的全部结构构件应采用型钢混凝土结构。

 

4.1.2

 型钢混凝土框架柱的型钢,宜采用实腹式宽翼缘的H形轧制型钢和各种截面型式的焊接型钢;非地震区或设防烈度为6度地区的多、高层建筑,可采用带斜腹杆的格构式焊接型钢(图4.1.2)。

 

图4.1.2 型钢混凝土柱的型钢截面配筋形式

 

4.1.3

型钢混凝土框架梁中的型钢,宜采用充满型实腹型钢。充满型实腹型钢的一侧翼缘宜位于受压区,另一侧翼缘位于受拉区(图4.1.3);当梁截面高度较高时,可采用桁架式型钢混凝土梁。

 

图4.1.3 型钢混凝土梁的型钢截面配筋形式

 

4.1.4

型钢混凝土剪力墙,宜在剪力墙的边缘构件中配置实腹型钢;当受力需要增强剪力墙抗侧力时,也可在剪力墙腹板内加设斜向钢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