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
框架梁柱节点的连接构造应做到构造简单,传力明确,便于混凝土浇捣和配筋。
9.1.2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的梁柱连
1 型钢混凝土柱与型钢混凝土梁的连接;
2. 型钢混凝土柱与钢筋混凝土梁的连接;
3. 型钢混凝土柱与钢梁的连接。接可采用下列几种形式:
9.1.3
型钢混凝土柱与型钢混凝土梁、钢筋混凝土梁、钢梁的连接,柱内型钢宜采用贯通型,柱内型钢的拼接构造应满足钢结构的连接要求。型钢柱沿高度方向,在对应于型钢梁的上、下翼缘处或钢筋混凝土梁的上下边缘处,应设置水平加劲肋,加劲肋型式宜便于混凝土浇筑,水平加劲肋应与梁端型钢翼缘等厚,且厚度不宜小于12mm(图9.1.3)。
图9.1.3
型钢混凝土内型钢梁柱节点及水平加劲肋
9.1.4
型钢混凝土柱与钢筋混凝土梁或型钢混凝土梁的梁柱节点应采用刚性连接,梁的纵向钢筋应伸入柱节点,且应满足钢筋锚固要求。柱内型钢的截面型式和纵向钢筋的配置,宜便于梁纵向钢筋的贯穿,设计上应减少梁纵向钢筋穿过柱内型钢柱的数量,且不宜穿过型钢翼缘,也不应与柱内型钢直接焊接连接(图9.1.4);当必须在柱内型钢腹板上预留贯穿孔时,型钢腹板截面损失率宜小于腹板面积25%;当必须在柱内型钢翼缘上预留贯穿孔时,宜按柱端最不利组合的M、N验算预留孔截面的承载能力,不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进行补强。
图9.1.4 型钢混凝土梁柱节点穿筋构造
。
梁柱连接也可在柱型钢上设置工字钢牛腿,钢牛腿的高度不宜小于0.7倍梁高,梁纵向钢筋中一部分钢筋可与钢牛腿焊接或搭接,其长度应满足钢筋内力传递要求;当采用搭接时,钢牛腿上、下翼缘应设置二排栓钉,其间距不应小于100mm。从梁端至牛腿端部以外1.5倍梁高范围内,箍筋应满足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89梁端箍筋加密区的要求。
9.1.5
型钢混凝土柱与型钢混凝土梁或钢梁连接时,其柱内型钢与梁内型钢或钢梁的连接应采用刚性连接,且梁内型钢翼缘与柱内型钢翼缘应采用全熔透焊缝连接;梁腹板与柱宜采用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悬臂梁段与柱应采用全焊接连接。具体连接构造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J 17-88以及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98的要求(图9.1.5)。
图9.1.5 型钢混凝土内型钢梁与柱连接构造
。
9.1.6
在跨度较大的框架结构中,当采用型钢混凝土梁和钢筋混凝土柱时,梁内的型钢应伸入柱内,且应采取可靠的支承和锚固措施,保证型钢混凝土梁端承受的内力向柱中传递,其连接构造宜经专门试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