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是根据标准编制要求新增加的,术语一节是新内容,符号一节是在原规程JGJ 3&emdash;91”r;主要符号”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
”r;高层建筑”的定义,大多根据不同的需要和目的而确定,国际、国内的定义不尽相同。国际上诸多国家和地区对高层建筑的界定多在10层以上,我国不同标准有不同的定义。本规程主要是从结构设计的角度考虑的。
本规程中的”r;剪力墙(shearwall)”,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中称抗震墙,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中称结构墙(structural wall)。”r;剪力墙”既用于抗震结构也用于非抗震结构,这一术语在国外应用已久,在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和国内建筑工程界也一直应用。
”r;筒体结构”尚包括框筒结构、束筒结构等,本规程主要涉及框架&emdash;核心筒结构和筒中筒结构。
”r;混合结构”包括内容较多,本规程主要涉及高层建筑中常用的钢框架或型钢混凝土框架与钢筋混凝土筒体 (或剪力墙) 所组成的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高层建筑结构。
其他一些相关的术语,如多塔楼结构、连体结构、错层结构等,目前尚无比较确切的定义,本规程暂未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