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框架结构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2

震害调查表明,单跨框架结构,尤其是多层及高层者,震害较重。1999年台湾集集地震即是一例。因此本条规定,抗震设计的框架结构不宜采用单跨框架。

 

6.1.3

在实际工程中,框架梁、柱中心线不能重合,产生偏心的实例较多,需要有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

本条是根据国内外试验的综合结果。根据试验结果,采用水平加腋方法,能明显改善梁柱节点的承受反复荷载性能。因此将其列入规程,供设计入选用。 9 度抗震设计时,不应采用梁柱偏心较大的结构。

 

6.1.4

框架结构如采用砌体填充墙,当布置不当时,常能造成结构竖向刚度变化过大;或形成短柱;或形成较大的刚度偏心。由于填充墙是由建筑专业布置,结构图纸上不予给出,容易被忽略。国内外皆有由此而造成的震害例子。本条提出此点,目的是提醒结构工程师注意防止砌体(尤其是砖砌体)填充墙对结构设计的不利影响。

 

6.1.6

框架结构与砌体结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构体系,其抗侧刚度、变形能力等相差很大,将这两种结构在同一建筑物中混合使用,而不以防震缝将其分开,对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将产生很不利的影响。

 

6.1.7

框架结构中,有时仅在楼、电梯间或其他部位设置少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由于剪力墙与框架协同工作,使框架的上部受力增加,因此在结构分析时,应考虑这部分剪力墙与框架的协同工作。设置少量剪力墙的框架结构,因剪力墙承受的底部倾覆力矩较小,因此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仍应按框架结构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