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附录U.0.1条
桩式,墙式锚撑支护结构抗整体倾覆稳定性应满足以下条件(图U.0.1);
(U.0.1)
此外,尚应验算抗水平推移稳定性。
第附录U.0.2条
锚撑式支护结构的计算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逐层计算基坑开挖过程中每层支撑设置前支护结构的内力,达到最终挖土深度后,应验算支护结构抗倾覆的稳定性,当基坑回填过程需要拆除或替换支撑时,尚应计算相应状态下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及内力。
2.应根据支护结构嵌固段端点的支承条件合理选定计算方法,可按等值梁法,静力平衡法或弹性抗力法计算内力。
3.假定支撑为不动支点,且下层支撑设置后,上层支撑的支撑力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