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钢桩(钢管桩、H 型桩及其他异型钢桩)施工

Ⅰ 钢桩的制作

7.6.1

制作钢桩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7.6.2

现场制作钢桩应有平整的场地及挡风防雨措施。

 

7.6.3

钢桩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6.3 的规定,钢桩的分段长度应满足本规范第7.1.5 条的规定,且不宜大于15m。

 

表7.6.3

钢桩制作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容许偏差(mm)

外径或断面尺寸

桩端部

±0.5%外径或边长

桩身

±0.1%外径或边长

长度

>0

矢高

≤1‰桩长

端部平整度

≤2(H型桩≤1)

端部平面与桩身中心线的倾斜值

≤2

 

7.6.4

用于地下水有侵蚀性的地区或腐蚀性土层的钢桩,应按设计要求作防腐处理。

 

Ⅱ 钢桩的焊接

7.6.5

钢桩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清除桩端部的浮锈、油污等脏物,保持干燥;下节桩顶经锤击后变形的部分应割除;
2 上下节桩焊接时应校正垂直度,对口的间隙宜为2~3mm;
3 焊丝(自动焊)或焊条应烘干;
4 焊接应对称进行;
5 应采用多层焊,钢管桩各层焊缝的接头应错开,焊渣应清除;
6 当气温低于0℃或雨雪天/无可靠措施确保焊接质量时,不得焊接;
7 每个接头焊接完毕,应冷却1min 后方可锤击;
8 焊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和《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 的规定,每个接头除应按本规范表7.6.6 规定进行外观检查外,还应按接头总数的5%进行超声或2%进行X 射线拍片检查,对于同一工程,探伤抽样检验不得少于3 个接头。

 

表7.6.6

接桩焊缝外观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上下节桩错口:

 

①钢管桩外径≥700mm

3

②钢管桩外径<700mm

2

H 型钢桩

1

咬边深度(焊缝)

0.5

加强层高度(焊缝)

0~2

加强层宽度(焊缝)

0~3

 

7.6.6

H 型钢桩或其他异型薄壁钢桩,接头处应加连接板,可按等强度设置。

 

Ⅲ 钢桩的运输和堆放

7.6.7

钢桩的运输与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排水通畅;
2 桩的两端应有适当保护措施,钢管桩应设保护圈;
3 搬运时应防止桩体撞击而造成桩端、桩体损坏或弯曲;
4 钢桩应按规格、材质分别堆放,堆放层数:Φ900 ㎜的钢桩,不宜大于3 层;Φ600 ㎜的钢桩,不宜大于4 层;Φ400 ㎜的钢桩,不宜大于5 层; H 型钢桩不宜大于6 层。支点设置应合理,钢桩的两侧应采用木楔塞住。

 

Ⅵ 钢桩的沉桩

7.6.8

当钢桩采用锤击沉桩时,可按本规范第7.4 节有关条文实施;当采用静压沉桩时,可按本规范第7.5 节有关条文实施。

 

7.6.9

对敞口钢管桩,当锤击沉桩有困难时,可在管内取土助沉。

 

7.6.10

锤击H 型钢桩时,锤重不宜大于4.5t 级(柴油锤),且在锤击过程中桩架前应有横向约束装置。

 

7.6.11

当持力层较硬时,H 型钢桩不宜送桩。

 

7.6.12

当地表层遇有大块石、混凝土块等回填物时,应在插入H 型钢桩前进行触探,并应清除桩位上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