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在下列情况下,基坑开挖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1)深度较大不具备自然放坡施工条件;
(2)地基土质松软,并有地下水或丰盛上层滞水;
(3)基坑开挖危及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与使用。
6.4.2
基坑支护结构应根据当地工程经验,综合考虑水文地质条件、基坑开挖深度、场地条件及周围环境因地制宜进行设计。
6.4.3
在场地宽阔,不影响邻近建筑、周围地下构筑物或地下管线的情况下,宜采用放坡开挖,并根据稳定性分析确定坡度。
6.4.4
当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应保留200~300mm土层由人工挖除。
6.4.5
基坑边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荷载值。
6.4.6
开挖深基坑时,宜布置地面和坑内排水系统。
6.4.7
冬期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基土的冻胀。
6.4.8
基坑开挖完成并经验收后,应立即进行基础施工,防止暴晒和雨水浸泡造成基土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