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竖向地震作用计算

5.3.1

9度时的高层建筑,其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列公式确定(图5.3.1);楼层的竖向地震作用效应可按各构件承受的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比例分配,并宜乘以增大系数1.5。

  

 

式中:结构总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

    :质点i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

    :竖向地震影响系数的最大值,可取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的65%;

    :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可取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75%。
 

5.3.2

平板型网架屋盖和跨度大于24m屋架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宜取其重力荷载代表值和竖向地震作用系数的乘积;竖向地震作用系数可按表5.3.2采用。

表5.3.2

竖向地震作用系数

结构类型

烈度

场地类别

Ⅲ、Ⅳ

平板型网架、钢屋架

8

可不计算(0.10)

0.08(0.12)

0.10(0.15)

9

0.15

0.15

0.20

钢筋混凝土屋架

8

0.10(0.15)

0.13(0.19)

0.13(0.19)

9

0.20

0.25

0.25

※注:

括号中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
 

5.3.3

长悬臂和其他大跨度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8度和9度可分别取该结构、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0%和20%,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30g时,可取该结构、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