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G 多层钢结构厂房抗震设计要求

G.0.1

多层钢结构厂房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8.1.4~8.1.7条的有关要求,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形状复杂、各部分构架高度差异大或楼层荷载相差悬殊时,应设防震缝或采取其他措施。
2
料斗等设备穿过楼层且支承在该楼层时,其运行装料后的设备总重心宜接近楼层的支点处。同一设备穿过两个以上楼层时,应选择其中的一层作为支座;必要时可另选一层加设水平支承点。
3
设备自承重时,厂房楼层应与设备分开。

表G.0.1

楼层水平支撑设置要求

 

项次

楼面结构类型

楼面荷载标准值≤10kN/m2

楼面荷载标准值>10kN/m2或较大集中荷载

1

钢与混凝土组合楼面,现浇、装配整体式楼板与钢梁有可靠连接

仅有小孔楼板

不需设水平支撑

不需设水平支撑

有大孔楼板

应在开孔周围柱网区格内设水平支撑

应在开孔周围柱网区格内设水平支撑

2

铺金属板(与主梁有可靠连接)

宜设水平支撑

应设水平支撑

3

铺活动格栅板

应设水平支撑

应设水平支撑

※注:

1 楼面荷载系指除结构自重外的活荷载、管道及电缆等;
2 各行业楼层面板开孔不尽相同,大小孔的划分宜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3 6、7度设防时,铺金属板与主梁有可靠连接,可不设置水平支撑。
4 厂房的支撑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柱间支撑宜布置在荷载较大的柱间,且在同一柱间上下贯通,不贯通时应错开开间后连续布置并宜适当增加相近楼层、屋面的水平支撑确保支撑,承担的水平地震作用能传递至基础。
2)有抽柱的结构,宜适当增加相近楼层、屋面的水平支撑并在相邻柱间设置竖向支撑。

3)柱间支撑杆件应采用整根材料,超过材料最大长度规格时可采用对接焊缝等强拼接;柱间支撑与构件的连接,不应小于支撑杆件塑性承载力的1.2倍。

5 厂房楼盖宜采用压型钢板与现浇钢筋混凝土的组合楼板,亦可采用钢铺板。
6 当各榀框架侧向刚度相差较大、柱间支撑布置又不规则时,应设楼层水平支撑;其他情况,楼层水平支撑的设置应按表G.0.1确定。  

 

G.0.2  

厂房的抗震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2节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震作用计算时,重力荷载代表值和可变荷载组合值系数,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规定外,尚应根据行业的特点,对楼面检修荷载、成品或原料堆积楼面荷载、设备和料斗及管道内的物料等,采用相应的组合值系数。
2
直接支承设备和料斗的构件及其连接,应计入设备等产生的地震作用:

1)设备与料斗对支承构件及其连接产生的水平地震作用,可按下式确定:

 

         (G.0.2-1)

 

         (G.0.2-2)
 

式中:设备或料斗重心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设备或料斗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放大系数;

    :建筑基础至设备或料斗重心的距离;

    :建筑基础底至建筑物顶部的距离。
2)此水平地震作用对支承构件产生的弯矩、扭矩、取设备或料斗重心至支承构件形心距离计算。
 

3 有压型钢板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板面开孔较小且用栓钉等抗剪连接件与钢梁连接时,可将楼盖视为刚性楼盖。
 

G.0.3

多层钢结构厂房的抗震构造措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3、8.4节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多层厂房钢框架与支撑的连接可采用焊接或高强度螺栓连接,纵向柱间支撑和屋面水平支撑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纵向柱间支撑宜设置于柱列中部附近;
2)屋面的横向水平支撑和顶层的柱间支撑,宜设置在厂房单元端部的同一柱间内;当厂房单元较长时,应每隔3~5个柱间设置一道。

2 厂房设置楼层水平支撑时,其构造宜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支撑可设在次梁底部,但支撑杆端部应与楼层轴线上主梁的腹板和下翼缘同时相连;
2)楼层水平支撑的布置应与柱间支撑位置相协调;
3)楼层轴线上的主梁可作为水平支撑系统的弦杆斜杆,与弦杆夹角宜在30°~60°之间;
4)在柱网区格内次梁承受较大的设备荷载时,应增设刚性系杆,将设备重力的地震作用传到水平支撑弦杆(轴线上的主梁)或节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