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7.4.2
为了增加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房屋的整体性和延性,提高其抗震能力,结合空心砌块的特点,规定了在墙体的适当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芯柱的构造措施。这些芯柱设置要求均比砖房构造柱设置严格,且芯柱与墙体的连接要采用钢筋网片。
芯柱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地下部分为砖砌体时,可采用类似于构造柱的方法。
本次修订,芯柱的设置数量略有增加,并补充规定,在外墙转角、内外墙交接处等部位,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替代芯柱。
7.4.3
本条是新增加的,规定了替代芯柱的构造柱的基本要求,与砖房的构造柱规定大致相同。小砌块墙体在马牙槎部位浇灌混凝土后,需形成无插筋的芯柱。
试验表明。在墙体交接处用构造柱代替芯柱,可较大程度地提高对砌块砌体的约束能力,也为施工带来方便。
7.4.4
考虑到砌块的竖缝高,砂浆不易饱满且墙体受剪承载力低于粘土砖砌体,适当提高砌块砌体房屋的圈梁设置要求。
7.4.5
砌块房屋墙体交接处、墙体与构造柱、芯柱的连接,均要设钢筋网片,保证连接的有效性。
7.4.6
根据振动台模拟试验的结果,作为砌块房屋的层数和高度增加的加强措施之一,在房屋的底层和顶层,沿楼层半高处增设一道通长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带,以增强结构抗震的整体性。
7.4.7
砌块砌体房屋楼盖、屋盖、楼梯间、门窗过梁和基础等的抗震构造要求,则基本上与多层砖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