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抗震构造措施

单层空旷房屋的主要抗震构造措施如下:

1. 6、7度时,中、小型单层空旷房屋的大厅,无筋的纵墙壁柱虽可满足承载力的设计要求,但考虑到大厅使用上的重要性,仍要求采用配筋砖柱或组合砖柱。

2. 前厅与大厅、大厅与舞台之间的墙体是单层空旷房屋的主要抗侧力构件,承担横向地震作用。因此,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及房屋的跨度、高度等因素,设置一定数量的抗震墙。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墙上的大梁及其连接的构造措施。

舞台口梁为悬梁,上部支承有舞台上的屋架,受力复杂,而且舞台口两侧墙体为一端自由的高大悬墙,在舞台口处不能形成一个门架式的抗震横墙,在地震作用下破坏较多。因此,舞台口墙要加强与大厅屋盖体系的拉结,用钢筋混凝土立柱和水平圈梁来加强自身的整体性和稳定性。9度时不要采用舞台口砌体悬墙。

3. 大厅四周的墙体一般较高,需增设多道水平围梁来加强整体性和稳定性,特别是墙顶标高处的圈梁更为重要。

4. 大厅与两侧的附属房屋之间一般不设防震缝,其交接处受力较大,故要加强相互间的连接,以增强房屋的整体性。

5. 二层悬挑式挑台不但荷载大,而且悬挑跨度也较大,需要进行专门的抗震设计计算分析。

本次修订,增加了钢筋混凝土柱按抗震等级二级进行设计的要求,增加了关于大厅和前厅相连横墙的构造要求。增加了部分横墙采用钢筋混凝土抗震墙并按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