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在混凝土异形柱结构设计及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0.10g,0.15g)和8度(0.20g)抗震设计的一般居住建筑混凝土异形柱结构的设计及施工。

 

1.0.3

混凝土异形柱结构的设计及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