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异形柱结构宜采用规则的结构设计方案。抗震设计的异形柱结构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不应采用特别不规则的结构设计方案。
3.2.2
抗震设计时,对不规则异形柱结构的定义和设计要求,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外,尚应符合本规程第3.2.4条和第3.2.5条的有关规定。
3.2.3
异形柱结构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异形柱结构的一个独立单元内,结构的平面形状宜简单、规则、对称,减少偏心,刚度和承载力分布宜均匀;
2. 异形柱结构的框架纵、横柱网轴线宜分别对齐拉通;异形柱截面肢厚中心线宜与框架梁及剪力墙中心线对齐;
3. 异形柱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的最大间距不宜超过表3.2.3的限值(取表中两个数值的较小值),当剪力墙之间的楼盖、屋盖有较大开洞时,剪力墙间距应比表中限值适当减小。当剪力墙间距超过限值时,在结构计算中应计入楼盖、屋盖平面内变形的影响。底部抽柱带转换层异形柱结构的剪力墙间距宜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有关规定。
表3.2.3
异形柱结构的剪力墙最大间距(m) |
|||||
楼盖、屋盖类型 |
非抗震 |
抗震设计 |
|||
6度 |
7度 |
8度 | |||
0.05g |
0.10g |
0.15g |
0.20g | ||
现浇 |
4.5B,55 |
4.0B,50 |
3.5B,45 |
3.0B,40 |
2.5B,35 |
装配整体 |
3.0B,45 |
2.7B,40 |
2.5B,35 |
2.2B,30 |
2.0B,25 |
※注:
1. 表中B为楼盖宽度(m)
2. 现浇层厚度不小于60mm的叠合楼板可作为现浇板考虑。
3.2.4
异形柱结构的竖向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的立面和竖向剖面宜规则、均匀,避免过大的外挑和内收;
2. 结构的侧向刚度沿竖向宜均匀变化,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沿竖向的突变,竖向结构构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不宜在同一楼层变化;
3. 异形柱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的剪力墙应上下对齐连续贯通房屋全高。
3.2.5
不规则的异形柱结构,其抗震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扭转不规则时,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与该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平均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45;
2. 楼层承载力突变时,其薄弱层地震剪力应乘以1.20的增大系数;楼层受剪承载力不应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65%;
3. 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底部抽柱带转换层异形柱结构)时,该构件传递给水平转换构件的地震内力应乘以1.25~1.5的增大系数;
4. 受力复杂部位的异形柱,宜采用一般框架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