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是以T形、L形、十字形的异形截面柱(以下简称异形柱)代替一般框架柱作为竖向支承构件而构成的结构,以避免框架柱在室内凸出,少占建筑空间,改善建筑观瞻,为建筑设计及使用功能带来灵活性和方便性;同时结合墙体改革,采用保温、隔热、轻质、高效的墙体材料作为框架填充墙及内隔墙,代替传统的烧结普通砖墙,以贯彻国家关于节约能源、节约土地、利用废料、保护环境的政策。
混凝土异形柱结构体系与一般矩形柱结构体系之间既存在着共性,也具有各自的特性。由于异形柱与矩形柱二者在截面特性、内力和变形特性、抗震性能等方面的显著差异,导致在异形柱结构设计与施工中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方面在目前我国现行规范、规程中尚未得到反映。随着异形柱结构在各地逐渐推广应用,迫切需要异形柱结构的行业标准作为指导异形柱结构设计施工、工程审查及质量监控的规程依据。近年来国内各高等院校、设计、研究单位对异形柱结构的基本性能、设计方法、构造措施及工程应用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科学研究与工程实践,包括:异形柱正截面、斜截面、梁柱节点的试验及理论研究、异形柱结构模型的模拟地震作用试验(振动台试验及低周反复水平荷载试验)研究、异形柱结构抗震分析及抗震性能研究、异形柱结构专用设计软件研究及异形柱结构标准设计研究等。一些省市制订并实施了异形柱结构地方标准,一些地方的国家级住宅示范小区中也建有异形柱结构住宅建筑,我国异形柱结构的科学研究成果不断充实,设计与施工的工程实践经验不断积累,为了在混凝土异形柱结构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特制订《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1.0.2
混凝土异形柱结构体系原来主要用于住宅建筑,近年来逐渐扩展到用于平面及竖向布置较为规则的宿舍建筑等,工程实践表明效果良好。异形柱结构体系也可用于类似的较为规则的一般民用建筑。
由于我国目前尚无在8度(0.30g)及9度抗震设防地区异形柱结构的设计与施21232程实践经验,也没有相应的可资依据的研究成果,且考虑到异形柱结构的抗震性能特点,故未将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0.30g)及9度抗震设计的建筑列入本规程适用范围。
1.0.3
本规程遵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及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等,并根据异形柱结构有关试验、理论的研究成果和工程设计、施工的实践经验编制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