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异形柱框架梁柱节点

6.3.2

顶层端节点柱内侧的纵向钢筋和顶层中间节点处的柱纵向钢筋均应伸至柱顶,并可采用直线锚固方式或伸到柱顶后分别向内、外弯折,弯折前、后竖直和水平投影长度要求见本规程图6.3.2。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第11.6.7条规定并考虑异形柱的特点,顶层端节点柱外侧纵向钢筋沿节点外边和梁上边与梁上部纵向钢筋的搭接长度增大到),但伸入梁内的柱外侧纵向钢筋截面面积调整为不宜少于柱外侧全部纵向钢筋截面面积的50%。

 

6.3.3

当梁的纵向钢筋在本柱肢纵筋的内侧弯折伸入节点核心区内时,若该纵向钢筋受拉,则在柱边折角处会产生垂直于该纵向钢筋方向的撕拉力。折角越大,撕拉力越大。为此,条文对折角起点位置和弯折坡度给出了规定,并采用增添附加封闭箍筋(不少于2根直径8mm)来承受该撕拉力。当上部、下部梁角的纵向钢筋在本柱肢纵筋的外侧锚人柱肢截面厚度范围外的核心区时,为保证节点核心区的完整性,除要求控制从柱肢纵筋的外侧锚入的梁上部和下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外,尚要求在节点处一倍梁高范围内的梁侧面设置纵向构造钢筋并伸至柱外侧。同时,为保证梁纵向钢筋在节点核心区的锚固,要求梁的箍筋设置到与另一向框架梁相交处。

 

6.3.4

异形柱的柱肢截面厚度小,为了保证梁纵向钢筋锚固的可靠性,采用直线锚固方式时,梁纵向钢筋要求伸至柱外侧。当水平直线段锚固长度不足时,梁纵向钢筋向上、下弯折位置应设置在柱外铡,弯折前、后的水平和竖直投影长度要求见本规程图6.3.4。若梁纵向钢筋在柱筋外侧锚入节点核心区时,由于锚固条件较差,弯折前的水平投影长度由增加到

 

6.3.5

本条规定了框架梁纵向钢筋在中间节点处的构造尚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1 矩形柱框架的框架梁纵向钢筋伸入节点后,其相对保护层一般能满足,而异形柱的大部分仅为2.0左右,根据变形钢筋粘结锚固强度公式分析对比可知,后者的粘结能力约为前者的0.7。为此,规定抗震设计时,梁纵向钢筋直径不宜大于该方向柱截面高度的1/30。由于粘结锚固强度随混凝土强度的提高而提高,当采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在C40及以上时,可放宽到1/25。且纵向钢筋的直径不应大于25mm;

2 考虑异形柱的柱肢截面厚度较小,若中间柱两侧梁高度相等时,梁的下部钢筋均在节点核心区内满足)条件后切断的做法会使节点区下部钢筋过于密集,造成施工困难并影响节点核心区的受力性能,故采取梁的上部和下部纵向钢筋均贯穿中间节点的规定;

3 当梁下部纵向钢筋伸入中间节点且弯折时,弯折前、后的水平和竖直投影长度要求见图6.3.5(b);

4 在地震作用组合内力作用下,梁支座处纵向钢筋有可能在节点一侧受拉,另一侧受压,对于异形柱框架梁柱节点易引起纵向钢筋在节点核心区锚固破坏。为保证梁的支座截面有足够的延性,对二、三级抗震等级,框架梁梁端的纵向受拉钢筋最大配盘率系根据单筋梁满足的条件给出。

 

6.3.6

为使梁、柱纵向钢筋有可靠的锚固,并从构造上对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提供必要的约束给出了本条文规定。条文中的第二款规定是参照本规程第6.2.9条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第6.3.14条给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