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多层砌块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7.4.1

多层小砌块房屋应按表7.4.1的要求设置钢筋混凝土芯柱。对外廊式和单面走廊式的多层房屋、横墙较少的房屋、各层横墙很少的房屋,尚应分别按本规范第7. 3.1条第2、3、4款关于增加层数的对应要求,按表7.4.1的要求设置芯柱。

 

表7.4.1

小砌块房屋芯柱设置要求

房屋层数

设置部位

设置数量

6度

7度

8度

9度

四、五

三、四

二、三

 

外墙转角,楼、电梯间四角、楼梯斜梯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

  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

  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

  隔12m或单元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

外墙转角,灌实3个孔;

  内外墙交接处,灌实4个孔;

  楼梯斜梯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灌实2个孔

 

同上;

隔开间横墙(轴线)与外纵墙交接处

同上

  各内墙(轴线)与外纵墙交接处;

  内纵墙与横墙(轴线)交接处和洞口两侧

外墙转角,灌实5个孔;

  内外墙交接处,灌实4个孔;

  内墙交接处,灌实2个孔;

洞口两侧各灌实1个孔

 

≥六

≥三

同上;

横墙内芯柱间距不大于2m

外墙转角,灌实7个孔;

  内外墙交接处,灌实5个孔;

  内墙交接处,灌实4~5个孔;

洞口两侧各灌实1个孔

※注:

外墙转角、内外墙交接处、楼电梯间四角等部位,应允许采用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替代部分芯柱。

 

7.4.2

多层小砌块房屋的芯柱,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 小砌块房屋芯柱截面不宜小于120mm×120mm。
2.
芯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b20。
3.
芯柱的竖向插筋应贯通墙身且与圈梁连接;插筋不应小于1φ12,6、7度时超过五层、8度时超过四层和9度时,插筋不应小于1φ14。
4.
芯柱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
5.
为提高墙体抗震受剪承载力而设置的芯柱,宜在墙体内均匀布置,最大净距不宜大于2.Om。

6. 多层小砌块房屋墙体交接处或芯柱与墙体连接处应设置拉结钢筋网片,网片可采用直径4mm的钢筋点焊而成,沿墙高间距不大于600mm,并应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6、7度时底部1/3楼层,8度时底部1/2楼层,9度时全部楼层,上述拉结钢筋网片沿墙高间距不大于400mm。
 

7.4.3

小砌块房屋中替代芯柱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 构造柱截面不宜小于190mm×190mm,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应适当加密;6、7度时超过五层、8度时超过四层和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外墙转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
2.
构造柱与砌块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与构造柱相邻的砌块孔洞,6度时宜填实,7度时应填实,8、9度时应填实并插筋。构造柱与砌块墙之间沿墙高每隔600mm设置φ4点焊拉结钢筋网片,并应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6、7度时底部1/3楼层,8度时底部1/2楼层,9度全部楼层,上述拉结钢筋网片沿墙高间距不大于400mm。
3.
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在圈梁纵筋内侧穿过,保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
4.
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
 

7.4.4

多层小砌块房屋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的设置位置应按本规范第7.3.3条多层砖砌体房屋圈梁的要求执行,圈梁宽度不应小于190mm,配筋不应少于4φ12,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

 

  

7.4.5

多层小砌块房屋的层数,6度时超过五层、7度时超过四层、8度时超过三层和9度时,在底层和顶层的窗台标高处,沿纵横墙应设置通长的水平现浇钢筋混凝土带;其截面高度不小于60mm,纵筋不少于2φ10,并应有分布拉结钢筋;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水平现浇混凝土带亦可采用槽形砌块替代模板,其纵筋和拉结钢筋不变。
 

7.4.6

丙类的多层小砌块房屋,当横墙较少且总高度和层数接近或达到本规范表7.1.2规定限值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3.14条的相关要求;其中,墙体中部的构造柱可采用芯柱替代,芯柱的灌孔数量不应少于2孔,每孔插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8mm。

 

7.4.7

小砌块房屋的其他抗震构造措施,尚应符合本规范第7.3.5条至第7.3.13条有关要求。其中,墙体的拉结钢筋网片间距应符合本节的相应规定,分别取600mm和4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