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条
混凝土结构宜按空间体系进行结构整体分析,并宜考虑构件的弯曲、轴向、剪切和扭转等变形对结构内力的影响。
当进行简化分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体形规则的空间结构,可沿柱列或墙轴线分解为不同方向的平面结构分别进行分析,但应考虑平面结构的空间协同工作。
2 构件的轴向、剪切和扭转变形对结构内力分析影响不大时,可不予考虑。
第5.2.2条
混凝土结构的计算简图宜按下列方法确定:
1 梁、柱等一维构件的轴线宜取为控制截面几何中心的连线,墙、板等二维构件的中轴面宜取为控制截面中心线组成的平面或曲面。
2 现浇结构和装配整体式结构的梁柱节点、柱与基础连接处等可作为刚接;非整体浇筑的次梁两端及板跨两端可作为铰接。
3 梁、柱等杆件的计算跨度或计算高度可按其两端支承长度的中心距或净距确定,并应根据支承节点的连接刚度或支承反力的位置加以修正;
4 梁、柱等杆件间连接部分的刚度远大于杆件中间截面的刚度时,在计算模型中可作为刚域处理。
第5.2.3条
进行结构整体分析时,对于现浇结构或装配整体式结构,可假定楼盖在其自身平面内为无限刚性。当楼盖开有较大孔或其局部会产生明显的平面内变形
时,在结构分析中应考虑其影响。
第5.2.4条
对现浇楼盖和装配整体式楼盖,宜考虑楼板作为翼缘对梁刚度和承载力的影响。梁受压区有效翼缘计算宽度b′f 可按表5.2.4 所列情况中的最小值取用;也可采用梁刚度增大系数法近似考虑,刚度增大系数应根据梁有效翼缘尺寸与梁截面尺寸的相对比例确定。
表5.2.4
受弯构件受压区有效翼缘计算宽度b'f |
||||||
情况 |
T 形、I 形截面 |
倒 L 形截面 | ||||
肋形梁(板) |
独立梁 |
肋形梁(板) | ||||
1 |
按计算跨度l0 考虑 |
l0/ 3 |
l0/ 3 |
l0/6 | ||
2 |
按梁(肋)净距n s 考虑 |
b + sn |
|
b + sn / 2 | ||
3 |
按翼缘高度 h′f 考虑 |
b + 12h′f |
b |
b + 5h′f |
注:
1. 表中b 为梁的腹板厚度;
2. 肋形梁在梁跨内设有间距小于纵肋间距的横肋时,可不考虑表中情况3 的规定;
3. 加腋的T 形、I 形和倒L 形截面,当受压区加腋的高度hh 不小于h′f 且加腋的长度hb 不大于3hh 时,其翼缘计算宽度可按表中情况3 的规定分别增加2hb (T 形、I 形截面)和hb (倒L 形截面);
4. 独立梁受压区的翼缘板在荷载作用下经验算沿纵肋方向可能产生裂缝时,其计算宽度应取腹板宽度b。
第5.2.5条
当地基与结构的相互作用对结构的内力和变形有显著影响时,结构分析中宜考虑地基与结构相互作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