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钢筋的锚固

第8.3.1条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受拉钢筋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本锚固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普通钢筋

  (8.3.1-1)

预应力筋

  (8.3.1-2)

 

式中

:受拉钢筋的基本锚固长度;

 

:普通钢筋、预应力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60 时,按C60 取值;

 

:锚固钢筋的直径;

 

:锚固钢筋的外形系数,按表8.3.1 取用。

 

 

表8.3.1

锚固钢筋的外形系数α

钢筋类型

光面钢筋

带肋钢筋

螺旋肋钢丝

三股钢绞线

七股钢绞线

α

0.16

0.14

0.13

0.16

0.17

  ※注:

光面钢筋末端应做180°弯钩,弯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3 d,但作受压钢筋时可不做弯钩。

 

2 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应根据具体锚固条件按下列公式计算,且不应小于200mm:

  (8.3.1-3)

 

式中

:受拉钢筋的基本锚固长度;

 

:锚固长度修正系数,按本规范第8.3.2 条的规定取用,当多于一项时,可按连乘计算,但不应小于0.6。

 

3 当锚固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大于5d 时,锚固长度范围内应配置横向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应小于d/4;对梁、柱等杆状构件间距不应大于5d,对板、墙等平

面构件间距不大于10 d,且均不应小于100mm,此处d 为锚固钢筋的直径。

 

第8.3.2条  

纵向受拉普通钢筋的锚固长度修正系数 ζa 应根据钢筋的锚固条件按下列规定取用:

1 当带肋钢筋的公称直径大于25mm 时取1.10;

2 环氧树脂涂层带肋钢筋取1.25;

3 施工过程中易受扰动的钢筋取1.10;

4 当纵向受力钢筋的实际配筋面积大于其设计计算面积时,修正系数取设计计算面积与实际配筋面积的比值,但对有抗震设防要求及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不应考虑此项修正;

    5 锚固区保护层厚度为3d 时修正系数可取0.80,保护层厚度为5d 时修正系数可取0.70,中间按内插取值,此处d 为纵向受力带肋钢筋的直径。

第8.3.3条   

当纵向受拉普通钢筋末端采用钢筋弯钩或机械锚固措施时,包括弯钩或锚固端头在内的锚固长度(投影长度)可取为基本锚固长度lab 的0.6 倍。钢筋弯钩和机械锚固的形式和技术要求应符合表8.3.3 及图8.3.3 的规定。

表8.3.3

钢筋弯钩和机械锚固的形式和技术要求

锚固形式

技 术 要 求

90°弯钩

末端90°弯钩,弯后直段长度12d

135°弯钩

末端135°弯钩,弯后直段长度5d

一侧贴焊锚筋

末端一侧贴焊长5d 同直径钢筋,焊缝满足强度要求

两侧贴焊锚筋

末端两侧贴焊长3d 同直径钢筋,焊缝满足强度要求

焊端锚板

末端与厚度d 的锚板穿孔塞焊,焊缝满足强度要求

螺栓锚头

末端旋入螺栓锚头,螺纹长度满足强度要求


 

※注:

1 锚板或锚头的承压净面积应不小于锚固钢筋计算截面积的4 倍;

2 螺栓锚头产品的规格、尺寸应满足螺纹连接的要求,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 螺栓锚头和焊接锚板的间距不大于3d 时,宜考虑群锚效应对锚固的不利影响;

4 截面角部的弯钩和一侧贴焊锚筋的布筋方向宜向内偏置。

 

第8.3.4条   

混凝土结构中的纵向受压钢筋,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压强度时,受压钢筋的锚固长度应不小于相应受拉锚固长度的0.7 倍。受压钢筋不应采用末端弯钩和一侧贴焊锚筋的锚固措施。受压钢筋锚固长度范围内的构造钢筋应符合本规范第8.3.1 条的要求。 

 

第8.3.5条   

承受动力荷载的预制构件,应将纵向受力普通钢筋末端焊接在钢板或角钢上,钢板或角钢应可靠地锚固在混凝土中。钢板或角钢的尺寸应按计算确定,其

厚度不宜小于10mm。

其它构件中的受力普通钢筋的末端也可通过焊接钢板或型钢实现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