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
房屋高度超过50m 时,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及本规程第10 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结构
应采用现浇楼盖结构,剪力墙结构和框架结构宜采用现浇楼盖结构。
3.6.2
房屋高度不超过50m 时,8、9 度抗震设计时宜采用现浇楼盖结构;6、7 度抗震设计时可采用装配整体式楼盖,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预制板搁置在梁上的长度不宜小于50mm;
2 预制板板端宜预留胡子筋,其长度不宜小于100mm;
3 预制板板孔应有堵头,堵头深度不不宜小于50mm,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 的混凝土浇灌密实;
4 楼盖的预制板板缝宽度不宜小于40mm,板缝大于40mm 时应在板缝内配置钢筋,并宜贯通整个结构单元。预制板板缝、板缝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宜高于预制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5 楼盖每层宜设置钢筋混凝土现浇层。现浇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并应双向配置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不大于200mm 的钢筋网,钢筋应锚固在梁或剪力墙内。
3.6.3
房屋的顶层、结构转换层、大底盘多塔楼结构的底盘顶层、平面复杂或开洞过大的楼层、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应采用现浇楼盖结构。一般楼层现浇楼板厚度不应小于80mm,当板内预埋暗管时不宜小于100mm;顶层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宜双层双向配筋;转换层楼板应符合本规程第10 章的有关规定;普通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60mm;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的顶楼盖应采用梁板结构,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3.6.4
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楼板厚度可按跨度的1/45~1/50 采用,且不宜小于150mm。
3.6.5
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板设计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主体结构对楼板施加预应力的阻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