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1
混凝土转换层、加强层、连体结构、大底盘多塔楼结构等复杂结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3.11.2
混凝土结构转换层、加强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转换层梁或板混凝土支撑体系利用下层楼板或其他结构传递荷载时,应通过计算确定,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 混凝土桁架、空腹钢架等斜向构件的模板和支架应进行荷载分析及水平推力计算。
13.11.3
悬挑结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悬挑构件的模板支架可采用钢管支撑、型钢支撑和悬挑桁架等,模板起拱值宜为悬挑长度的2‟~3‟;
2 当采用悬挂支模时,应对钢架或骨架的承载力和变形进行计算;
3 应有控制上部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措施。
13.11.4
大底盘多塔楼结构,塔楼间施工顺序和施工高差、后浇带设置及混凝土浇筑时间应满足设计要求。
13.11.5
塔楼连结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塔楼主体施工前确定连结体施工或吊装方案;
2 应根据施工方案,对主体结构局部和整体受力进行验算,必要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3 塔楼主体施工时应按连接体施工安装方案的要求设置预埋件或预留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