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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击 "ALL" 打开审图记录单文件,输出所有自动校审及人工校审记录内容,如图7.3所示。当双击 "NG" 时,仅输出校审超限信息记录。点击校审记录左上角的【另存为...】按钮,可将校审记录保存为*.html格式的文件。
图7.3 审图记录
(1)若保存文件目录中原有审图记录文档未删除,每次输出的文本包含以前添加的所有审图记录;
(2)用户可根据时间顺序,对审图记录进行删减,便于提交相关审图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