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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隔墙等附属构件仅以荷载的形式反映到结构模型中。当没有考虑附属构件对结构刚度的影响时,结构的地震作用往往会被低估。根据《高规》JGJ3-2002第3.3.16条、第3.3.17条的规定,计算结构自振周期时应考虑非承重墙体的刚度影响予以折减,并使用折减后的自振周期计算各振型的地震影响系数。
《高规》第3.3.17条规定,当非承重墙体为填充砖墙时,高层建筑结构的计算自振周期折减系数可按下列规定取值。
周期折减系数表 表1.1.10
结构形式
周期折减系数
框架结构
0.6 ~ 0.7
框架-剪力墙结构
0.7 ~ 0.8
剪力墙结构
0.9 ~ 1.0
需要注意的是当结构的基本周期小于0.1秒时,使用周期折减系数有可能降低地震作用。
周期折减系数在荷载>荷载控制/地震作用中输入。